第一百零九章 不簽[第1頁/共3頁]
“那我不管,你吃了我的早餐,就得簽了這軍規。”
“說話算話,簽吧。就冇見過像你如許的,一個大男人這麼拖拖遝拉,能辦成甚麼事啊?”
“你乾嗎不閃?”
“那很好啊,既然你都曉得了,就具名吧。”
“簽就簽,誰怕誰啊。”我火了,拿起筆就簽。我涮涮涮,把名字簽下。不就是簽個名字吧,我不但簽,還多給你簽些字,我非常地在名字底下多寫了一行字。
“那我管不著,是你本身要賠的。要不,你就在這上麵具名?多快啊,也不消你去那麼費事了,內裡又冷,還免了你的馳驅之苦。你看,我多體貼你啊?”
“你彆裝蒜,就是明天早上你吃的早餐。”
“當然。”拍了我也不會簽,我就是要賭賭,去病院這麼費事,我纔不信你真的會情願去。再說了,你明天要去上班的,時候上你耗不起。
“這是你的一片情意,我一貫有成人之美的心。”
“這事還要費事它嗎?那玩意要費錢的。”
“那我也不管,你如果解釋不出來,我也不會簽的。”
“誰讓你裝的?”
“呃……你說的輕巧,我如果圖了這一時的痛快,那今後的日子可就有無窮無儘的磨難了,這但是懊悔畢生的事。”
“乾嗎?”
“輕?那你讓我踢下。”
“好,把你的手機給我。”
“你……你如何曉得?”我吃驚地張大了嘴,這狐狸精也太短長了吧?
“呃……我去買還你就是。”
“我為甚麼不敢?”
“呃……”我被她白的無話可說,內心倒是在從速想著體例。
“呃……你太狠了吧。”
“你真不簽?”
“彆廢話,你到底簽還是不簽?”
“我解釋出來,你就簽。”
“好,你說。”
“等會,我俄然想到一件事。”
“你想得美。”
“冤枉啊,竇娥姐姐,你可得為我作主啊。”我順勢拉上她的手,作撒嬌狀。如果有外人看到,絕對覺得她就是竇娥姐姐,而我是個小弟弟,在撒嬌。
“你還得起嗎?”
“不消了,還是你揹我去吧。”
“誰讓你寫這麼多的呢?”看來我的轉移政策是勝利了。
“我俄然發明你成了二十六個字母裡的第二個,而我卻成了神筆馬良,你這是用心讓我唱歌是吧?”
“你敢不簽?”
“你如果明白,我就簽。”老天有眼啊,終究有她不曉得的了,我如何得也要用這個來爭回一點籌馬。要不簽了這喪權辱國的條約,可如何對得起獵人王啊?
“你說甚麼?”她瞪我一眼,詰責她。
“我看你是不嚴峻,要不然也不會一向在和我辯論了,如許吧,讓我再踢你一腳,再嚴峻些,你剛好趁機歇息幾天。”
“六合知己啊,你不信賴帶我去病院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