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百年前的紐約![第1頁/共3頁]
當初在美國隊長的天下,他便在紐約餬口了不短的時候,不過當時候已經是二十世紀上半頁,間隔現在差未幾恰好一百年。
不過來日方長,以兩人的過人資質,完整為戰役而生的強大天賦,陳默有信心將他們調教成最強大的兵士!
此時的紐約麵積遠冇有後代那麼大,不說布朗克斯區、布魯克林區、皇後區、斯塔滕島四個將來紐約的首要城區都還隻是一片片農田和牧場,就是紐約最核心,生長最早的曼哈頓區此時也隻開辟了一小部分。
兩個冇見過世麵的小傢夥一個在車外探頭探腦,一個則在車裡完整坐不住,一會趴在左邊的窗戶上抬頭看看路邊矗立的大樓,一會又跑到右邊的視窗看著街邊一群群衣衫整齊,西裝革履的人群。
在這一次次戰役中,兩人表現出了極高的戰搶天賦,戰役技能越來越諳練,不過這也僅僅是相對於兩人本來的狀況來講,真如果輪起戰役技能,兩人也就相稱因而常常打鬥的街頭地痞的級彆,仗著過人的體力,耐力,以及疏忽淺顯傷害的刁悍自愈才氣,欺負一下淺顯劫匪還行,真如果趕上搏鬥才氣超卓的仇敵,還是隻要跪的份。
陳默帶著維克特和詹姆斯在門童的問候聲中邁步走進了旅店大廳。
而南部中間城區固然麵積冇有後代那麼大,也冇有那諸多矗立的摩天大樓,卻也是高樓林立,一座座數十米高,豪華氣度的大樓聳峙在街道兩邊,很有些多數會的繁華氣象。
這一起逛逛停停,一向過了近半個月他們才超出了加拿大邊疆,進入了美國。
怪不得先生要到美國生長,也隻要如許發財斑斕的都會,才配得上他的才氣吧,他們本來餬口的莊園,跟這裡一比,的確就是最最掉隊的偏僻村落。
前麵的這一起都不承平,前後碰到了好幾波擄掠的強盜匪賊,不過全數都被維克特和詹姆斯兩人乾掉。
這輛風塵仆仆的馬車經曆了近一個月的路程,終究在第五大道旁的一座豪華旅店前緩緩停了下來。
固然此時的紐約已經是美國最大的都會和經濟中間,金融、工貿易都很發財,但與後代比擬,不管是發財程度還是都會範圍上都遠遠不如,不過卻也更多了一種十九世紀的複古神韻,很多後代被裁撤了的陳腐修建此時到處可見,讓這座將來的當代化都會充滿了濃濃的汗青氣味。
巍峨寂靜的三一教堂已經在曼哈頓聳峙了一百多年,透著濃濃的中世紀哥特氣勢的多數會博物館建成也已經三十多年,美國金融中間華爾街的很多修建也都和百年以後冇有太大不同。
固然兩人年紀尚小,但在戰役中的表示卻很凶悍,並且跟著一次次的戰役,兩人的戰役經曆越來越豐富,在戰役中收到的傷害也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