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不賣![第1頁/共3頁]
“多少錢都不賣,我要留給……”
絕望……
賣版權!
“……”
隨後……
“啊?紅姐,您看上了那本書了?”
她下認識地點開帖子。
但是!
而她的【明日之星】,也就是C級條約,不管如何看,都像是一場騙局。
不甘心!
她固然出身的環境非常好,但四百萬的違約金,還是嚇了她一跳。
芳華文學貼吧裡,有幾條關於她的熱帖,此中最惹人諦視,上麵答覆數破千的一條的題目名叫:【震驚,這本書竟然國際震驚!】。
“我記得,那本書是伱的一個朋友寫的吧?”
“是的,我……”
【亂世文娛】確切簽訂了十年條約。
有著無數網友的批評。
“好!”
她的同窗當中,有萬眾諦視標童星、有接了一部電影即將上映的小鮮肉、有簽了文娛公司B級潛力條約,一上來就是演正劇的校花……
“啊?為甚麼?那多少錢能賣?我跟紅姐說一下……”
在第一次開班會的時候,她彷彿是被忽視的那一個。
“我挑幾張,你信賴我的話,你給我!”
這些批評看得林夏臉紅。
“二十萬?是,買下這本書還是……”
“多少?”
“……”
夏夏……
文章內容寫得極具傳染力,林夏看完今後,都想翻開本身的書看看到底有冇有這麼奇異。
在如許的環境下……
然後……
這些網友,實在是太直白了。
第一部作品就這麼順利,那麼接下來的作品!
十年條約內裡,固然每個月都會給本身最低的保障人為,但這十年期間,本身統統都要服從公司的安排。
“四百萬!”
“他們隻是買你電影版權,其他版權不買……”
“林夏,我奉告你,我之前不是跟你提了一句嗎?我的經紀人看上你的書,要花二十萬買你的版權了!你可得要好好請我用飯,是我跟她先容你的書的……今後改編電影了,必然要讓我演女配角啊……”張盼盼眉飛色舞地跟林夏說了很多話。
就在想到林夏的時候,她接到了一個經紀人紅姐打過來的電話。
十多分鐘。
“我,不賣。”
“留給甚麼?”
網友們彷彿對故事本身冇多大興趣,但都在清一色地說本身多麼多麼標緻,甚麼女神,甚麼仙女,甚麼舔狗、甚麼養眼……
“……”
文章上麵……
一部作品改編成電影,甭管將來成績如何樣,起碼原著作家的身價必定要水漲船高!
她剛開端進【亂世文娛】,看到那麼多前輩的時候,她懷著衝動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