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不賣![第3頁/共3頁]
“好!”
照片下,是一篇文章。
曾經在滄州,她是天之驕女,萬眾諦視,但是來到燕影今後,她就像是一根無人存眷的野草一樣。
林夏認識到本身的書彷彿是火了。
簽售會第二天。
她確切仙顏,身材也好、喉嚨嗓音也好、背景也不算差……
“你問一下你的朋友那本書的影視版權還在不在手裡……”
“……”
前輩們夷易近人、帶領禮賢下士、每一個事情職員都彬彬有禮,淺笑的神采如同夏季裡的暖陽。
發這條帖子的網友名叫“南宮男”,是一個註冊冇多久的小號。
文章並冇有寫出甚麼“裡森堡”之類的詳細地名,但卻非常淋漓儘致地先容著一名名叫湯姆的權威版權專家,是的,確切是權威專家,總之一長串本身看不明白,但一看就感覺很短長的國際化名頭,然後,他如何如何偶爾間看到這本書,如何如何震驚與喜好,如何如何想買下這本書的版權……
有些照片是現場簽售時候,不曉得被誰拍的,有些照片則是本身給張勝的照片。
“啊?紅姐,您看上了那本書了?”
夏夏……
電話那頭俄然一陣很久的沉默。
網友們彷彿對故事本身冇多大興趣,但都在清一色地說本身多麼多麼標緻,甚麼女神,甚麼仙女,甚麼舔狗、甚麼養眼……
在如許的環境下……
“我記得,那本書是伱的一個朋友寫的吧?”
…………………………
看著似曾瞭解的照片,她愣住了。
張盼盼聽到這句話今後難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委曲!
不但能讓本身的作品改編成電影,搬上大熒幕,並且,另有二十萬的分外支出!
“我,我冇有看過……”
“我,盼盼,我不賣。”
“歸正這本書,我不賣影視版權!”
張盼盼從【亂世文娛】總部回家。
“林同窗,你能不能給我幾張本身的照片?很標緻的那種!”
“是的,我……”
彷彿,除了林夏以外,她不曉得該奉告誰了。
她冇有膽量奉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