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章 永不為奴[第1頁/共4頁]
不見機的人,真的是……楊毅無法對福曼道:“他傻,我可不傻,就這麼回,後天下午定時見!”
最為獨特的是,弓箭不能朝著貴族放箭,不能擊殺貴族,隻要貴族能殺貴族,而貴族被俘虜後,能夠用財物把本身贖歸去的……傳聞這是貴族精力,福曼解釋完,楊毅就明白了,這是貴族們庇護本身的一種手腕,商定成俗。
話說的很大聲,就是給洛克郡的人聽的,聽的洛克郡的群眾熱血沸騰,特彆是那句洛克郡的群眾永不平服,永不為奴,實在是太給力了,但是……不是他們的騎士老爺先騙了列夫騎士老爺的馬嘛?如許說真的好嗎?
楊毅手裡的戰書非常講求,還燙著金字,的確跟結婚請柬有一比,讓他非常懵逼。
不過,喊著如許的標語實在是太熱血沸騰了,去特媽的列夫騎士老爺……在楊毅的鼓勵下,洛克郡的百姓大聲叫喚:“朋友來了有美酒,仇敵來了有刀槍,洛克郡的群眾永不平服,永不為奴……”
洛克河劈麵的列夫騎士已經等的有些不耐煩了,約好了兩點決鬥,但是快到三點了,楊毅還是冇有來,他兩點就披上了重甲,實在是太沉了,等了半個小時無法卸甲歇息,剛歇息了不大一會,就見楊毅帶領著十個馬隊,和洛克郡的百姓來到了河邊。
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固然練習時候短,楊毅卻信賴三十個新兵應當還是有必然的戰役力的,可瓊斯是這個天下的人,秉承著這個天下的端方,據理力圖了幾句,說他如許兵戈是不對的,是不名譽的,傳出去會對楊毅的名譽形成侵害。
對於洛克郡兵士的軍職,楊毅早就和瓊斯籌議了出來,決定摒棄不科學的軍職,而是用後代的軍職,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萬夫長,並且每升一級,對應的酬謝就會升一倍,比如一個淺顯的兵士一個月是十個銀幣,那麼十夫長就是二十個銀幣,百夫長就是四十個銀幣……以此類推。
福曼去回戰書去了,楊毅把瓊斯叫了出去,奉告他和列夫騎士後天約好了在洛克河,兩個領地停止第一次戰役,不過,楊毅並不想把全數人馬拉出去跟數人頭一樣傻乎乎硬拚,他的設法是本身帶十個馬隊,跟列夫騎士正麵對峙,讓瓊斯帶領二十個馬隊繞到列夫騎士背後,從背後偷襲,並承諾在戰役中冒死作戰向前的兵士,戰後起碼有二十個銀幣的誇獎,誰殺敵最多,誇獎的就越多,還能夠晉升為十夫長。
也不曉得誰要讓他們屈就,誰要讓他們為奴,管他那,歸正如許喊很帶勁,因而洛克郡的人潮流般朝著列夫騎士衝殺了疇昔……
戰書商定在後天的下午兩點,列夫騎士將帶領一百名流兵,跟楊毅在洛克河決鬥,楊毅如果驚駭的話,能夠現在就投降,列夫騎士以貴族的名字賭咒,將會給楊毅貴族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