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的紅警在晚清 - 第141章:皇族內閣(中)

第141章:皇族內閣(中)[第2頁/共3頁]

奕劻等閣臣以為,東西各國均以其官報為宣佈法律、法律等檔案之用,統統有關中心當局之規章條教,一旦製定,皆於官報登載,宣佈於眾。

載澤倡導同一財務,擬請裁撤督辦鹽政大臣,並將鹽務歸併於度支部,以便直掌辦理。他說:現在內閣已建立,度支部已設國務大臣,鹽務為財務之一端,自應隸於度支部,以利於劃清權限,而專責成。

通過閣議,奕劻除了決定分電趙爾豐、岑春煊、端方等大臣,飭令謹防亂黨,毋許再滋肇事端外,還請旨簡派四川京官數人趕赴四川停止安慰,以免良民同遭塗炭。

彆的,他還主張按照各衙門所送冊表,暫定預算總案,俟資政院開院之時,再行由資政院覈減。

8日,清廷飭令趙爾豐敏捷查拿保路首級,如遇有狂悖犯警證據者,則不管是否職官,皆應將首要人犯先行正法,“並妥速閉幕主謀,毋任伸展為患”。

內閣要求一概停止實施,捐免驗看的測驗任用體例,並通行各省府,飭令將此類職員詳細到位的時候停止詳細造冊,然後再陳述給內閣。

顛末參議,最後議決由溥倫、載澤兩大臣擔負草擬事情,並遵循列聖欽定宗人府各項舊例,參核新頒各項法律,以及各國皇室法典,考慮訂定。對於外務府所訂定的皇室經費,監國曾多次以國勢阽危,高低交困為由,與總協理及各國務大臣停止籌議。

跟著四川保路活動的不竭惡性生長,奕劻進而主張以戰役、防備的體例處理。他說:“勿籍兵力妄行殛斃” 。

清廷批準張鳴歧,借本國銀行五百萬元作為週轉市道之用,並要求他嚴飭處所文武,隨時加強防備,如遇有犯警行動者,應予當即拿辦。“倘敢糾眾反叛,準如該督所請,格殺勿論” 。

11日,上諭又嚴飭學部,要求節製抗議的門生。同時,還號令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要求製止各地聚眾開會。

任務內閣建立之初,端方就奏請嚴拿匪黨。端方以為各省會黨橫行聚眾,戕官之案履見不鮮,外省奸民常常與都城人士相互勾搭,圖謀不軌,且京都之強盜亦恃有外援之勢進而表裡勾通。

任務內閣在加強處所官製鼎新的同時,還對各省官缺職員也停止了清算,實施彆離牽掣行走及變通公道用人之策。

第2、內閣經費的厘定。作為天下的行政中樞,內閣要普通運轉,停止各方麵的籌劃、開支,其經費的覈定,天然是國務大臣首當考慮的首要事件之一。

宣統三年(1911年)5月17日,上諭指出,從本年起開端試辦天下預算的事件同一由度支部等停止奏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