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的紅警在晚清 - 第154章:四川保路運動慘案(上)

第154章:四川保路運動慘案(上)[第1頁/共3頁]

1911年9月7日上午,趙爾豐詭稱都城來電有好動靜,將四川保路同道會,四川省谘議局、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的領袖蒲殿俊、羅綸、鄧孝可、張瀾、顏楷、胡嶸、江三乘、葉秉成、王銘新等人騙到督署看電報,隨即加以拘繫,詭計形成群龍無首耳朵局麵,以此撲殺保路鬥爭。

鑄鐵路風潮

1911年5月(宣統三年四月),清當局宣佈“鐵路支線國有政策”,政策規定:宣統三年(1911年)前統統集股商辦的支線,必須由國度收回。

第154章:四川保路活動慘案(上)

從而構成以成都為中樞的全川反帝愛國結合戰線,把保路鬥爭推向有構造、有帶領的新階段。

轉眼疇昔十天時候,當數萬流浪失所的百姓們,坐在掖縣的水泥路上喝著粥時,百姓們內心是暖暖的。英國記者還特地采訪何富,問他為甚麼要幫忙這些百姓。

還懇請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代奏,祈求清當局暫緩領受川漢鐵路,並用現金如數退還川路股款。

甲午戰役以後,國群眾智漸開,“要想富,先修路”,國人也垂垂明白鐵路有很多的好處,而清廷則看到了鐵路在國防上的計謀意義。隨後,在政策的指導下,海內便掀起了扶植鐵路的飛騰。

新上任的郵傳部尚書盛宣懷,起用了前不久,因拍照題目被奪職的端方為督辦大臣。並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旋與美、英、法、德四國銀行團訂立告貸條約,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公開出售川漢、粵漢鐵路構築權。

《商討書》中固然冇有“暴動”、“G命”等狠惡言詞,但實際上是以“商討”處所自治為名,鼓吹四川獨立。

成都血案

而就在這個時候,何智急倉促的跑過來,對著何富的耳邊小聲道:“四川成都明天產生大事情!”

川人自保商討書

《商討書》以奇妙而隱晦的言詞,一方麵要川人“竭儘熱誠,幫手當局”,“厝皇基於萬世之安”;另一方麵,又揭穿清當局“日以賣國為事”,“奪路劫款轉送外人,衝動我七千萬同胞幡然覺悟”,號令川人“一心一力,共圖自保”。

出售築路權

“如果冇有貧苦百姓,富人吃甚麼?穿甚麼呢?”何富的一句話,震驚住記者的心。

《商討書》還說:“凡自保前提中,既經川人多數議決承認,如有賣國官紳從中禁止,即應以義俠赴之,誓不兩立於六合。”

6月13日,清當局與四國銀行團簽訂的“告貸條約”寄達成都,清當局奪路、奪款、賣路、賣國的本相畢露。

四川保路活動,又稱“四川保路風潮”。是清末四川群眾保護路權的鬥爭活動。四川群眾自辦鐵路,清當局迫於帝國主義的壓力,要將路權收歸,四川群眾抖擻抵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