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瘋搶[第1頁/共3頁]
但是,當一個禿頂經紀人說出華盟唱片公司的名號時,四周的經紀人對視了幾眼,訕訕地分開了。
這也是冇體例的事,排名前8的歌手,已經有7位是簽約的,隻要安閒是專業歌手。以是,他們都衝著安閒來了。
“算了,我還是再考慮考慮吧。剛插手完比賽,我還是想歇息一段時候。”
“我mm和她同窗。讓她們一塊去也冇乾係。”安閒說道。
“安閒……”
“感謝你的警告,不過,我會讓你們曉得,終究悔怨的是誰。”
阿光有車,載著三人去了比來的一家咖啡廳。
“我甚麼時候說過要簽條約了?”
畢竟,唱歌不在他的悠長打算內,他還是更喜好演戲。
簽約年限,典範的新人剝、削條約,8年。
除了tcr喜好冷措置,簽約不成,就封殺是他們公司和期間唱片的一貫手腕。
“好了,我曉得你們的要求了。那就如許吧。”安閒站了起來,籌辦分開了。
“你不簽?”阿光有點想不明白了,“你要曉得,期間唱片公司的條約更刻薄。而tcr傳媒,你們這類程度的他們底子不要,他們就喜好直接高價挖人。”
“喂,安閒先生,你如何如許就走了?”阿光站起來,“條約你還冇有簽呢。”
上午十一點,在歌手和評委、主持人合影以後,青歌賽終究落下了帷幕。
安閒想著,也就翻看起了條約。
“安閒,我是陽光唱片公司的,你成心願簽約我們唱片公司嗎?隻要你肯點頭,我們公司承諾為你供應全行業新人最優厚的報酬。”
安閒固然冇有陶瓷兒那樣的人氣,但是他的身邊也圍滿了人。
但是條約是公司定的,他一個小小的經紀人如何能夠有權變動?
最首要的三條看完,安閒已經冇有看下去的需求了。
違約金,200萬中原幣。
安閒也冇想到安小彤她們跟出來了,總不好打發她們走吧。
“安閒先生,你看如何樣?”阿光見安閒冇有表示,有點急了,“比起其他新人,因為你是青歌賽第一,在條約的年限上已經是少了兩年了。並且,其他新人,第一年的分紅比例隻要5%。”
這類事情也冇需求支開兩個女生,歸正他也就是想要聽聽對方的前提。
一邊接管采訪,一邊若無其事地發著簡訊,安閒真是服了她了。
……
連條約都備好了,看起來他們是很有誠意。
衝榜,求保舉,求保藏。感謝大師。
明顯,他們已經看中了安閒不成估計的潛力,千方百計的想要簽下他。
“這兩位是?”阿光愣了一下,說道。
分紅比例,第一年,藝人拿到10%,唱片公司抽成90%。跟著年限的累加,藝人分紅會有必然程度的增加,但是最多不會超越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