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 逐一反駁[第1頁/共3頁]
“再說吧。”馬哲道:“我先把接下來的案子完成了。”
征得同意後,馬哲道:“起首是所謂的徐雯雯,晏某的同窗,在此之前,我與她見過麵,並且體味相乾環境,很明顯,與她剛纔所說的有很大出入。我有灌音,隨後能夠交由法官停止鑒彆,不在法庭長停止播放。她與我麵談時說,晏楠當晚喝了很多酒,並且被李強強行帶走,我不曉得她為甚麼俄然竄改風向,是不是有些人從中做了手腳呢?不得而知。”
歇息了非常鐘,馬哲再次步入審判庭。開端民事補償審理,他完整有主動權。先前已宣讀了告狀狀,直接進入辯論環節。
因為康建國對新呈現的證占有所迷惑,與陪審員籌議後決定讓他接著說。
“在我發言之前,我要對剛纔的案件停止提幾點定見。”
“再說所謂的潔淨工,我不曉得哪個旅店淩晨還需求打掃房間,非常詭異。遵還是理,都是早上同一打掃,早晨打掃不怕打攪其他客人睡覺嗎?關於這個題目,我在剛纔開庭時扣問了當時的旅店老闆,他說向來冇要求過潔淨工早晨打掃房間,不曉得這位潔淨工是主動主動還是賣力表示,隻能說太偶合了。這個我也有灌音,待會呈交法官辨析。”
高磊率先起家道:“針對被告提出是193萬元賠償用度,我方以為不當,來由以下:先前我提到了,李強不具有作案時候和前提,為甚麼要停止補償呢?再者,晏某得了精力病到底與本案有無直接乾係,我以為有待考據。即便有,我方冇有任何任務。”
“反對有效。”康建國道:“被告辯白人,我提示你一句,請不要談與本案無關的內容。”
馬哲的話讓統統人都張大了嘴巴,鐘世偉的神采極其丟臉,拍著桌子起家道:“請你重視言辭,不要無窮擴大設想,我們告狀天然有我們的事理,輪不上你指手畫腳。法官,我要求他中斷髮言。”
“那麼我想問,8月8日案發,8月12日住院,這期間又產生了甚麼?”馬哲越說越流利天然,如同站在大學的辯論席上,道:“固然時候疇昔這麼久,但仍然有據可查。這四天裡,晏某一小我關在屋子裡撕扯東西,多達十餘主要跳樓都被家人摁下來,房間裡統統鋒利的東西都拿走了,即便如此身上抓著深深的血印子,頭髮被扯去一半,伸直在角落不讓任何人靠近。一到夜晚,整宿整宿抽泣,她為甚麼如此做?”
馬哲道:“剛纔,被告方供應了新的證據和證人,證詞鑿鑿,言之有理,讓人恍忽感受冤枉了他們,他們纔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你們的證據縫隙百出,經不起考慮,法官,我能夠提出質疑嗎?”
“最後說說晏某所謂的同窗訪問。我不曉得這位辯白人訪問了哪些同窗,我和晏某是前後鄰居,又在一個黌舍讀書,我母親還是她的班主任,你是否訪問過我呢?彷彿我比任何人都有發言權。晏某的好與壞不去評判,她的私餬口到底有多混亂不去究查,我要提示對方辯白人,很剛巧,我和你的當事人是同窗,如果法官答應,我能夠和他劈麵對峙,晏某真的傾慕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