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炸營[第1頁/共5頁]
要說這起悲劇是誰形成的,大要上是阿雲阿誰吃絕戶的叔父,而更深層次,則是當時女子不能自在嫁娶、不能把握本身運氣的社會體製。
新法!
想到這裡,楚歌把包含阿雲案在內的三件本身有所思疑的案件給謄抄了一遍,寫上了本身的措置計劃,並上報給了王文川。
在顛末跟虞稼軒見麵的劇情以後,張任俠的副本應戰內容也順理成章地進入了第二階段。
“但天子不成能直接改掉這條律法,因為阻力太大,他也冇有充足的動機。
光州本地有個叫做阿雲的十三歲少女,父親早亡,母親亡故後孤苦無依,被叔父以幾石糧食許給一個叫做韋大的報酬妻。
就像當初盛太祖批閱奏章一樣,查詢法律條則,在心中做出訊斷,而後遊戲體係就會主動地去履行各種細節,並且將這些案件的措置體例上報給此時已經在朝堂中成為參知政事、獲得實權的王文川。
“極刑案件要上報給大理寺和刑部批準,而這兩個部分是必然會批準的,因為非論是斬還是絞,都是遵循當時的律法做出的訊斷。
楚歌立即把天子的聖旨和手諭給翻了一遍,公然,找到了一些線索。
楚歌最開端覺得這是一起行刺親夫的案件,那麼就隻能判處斬首。
“嗯恐怕除了樸實的憐憫心以外,就隻能有一個啟事了。”
案件本身的內容實在並不龐大。
也就是說,如果遵循這條手諭的唆使,將阿雲定為“自首”,那麼阿雲便能夠不死。
楚歌也冇想太多,隻是按部就班地措置一個又一個的案件。
楚歌再次進入遊戲,將第二階段所碰到的各種案件又過了一遍。
楚歌也不肯定把這個困難拋給王文川是否就必然能有所竄改,但起碼能夠試一試。如果王文川也冇反應,那就申明題目不是出在這個案子上。
楚歌一番闡發以後,終究得出結論。
可為甚麼會失利?
就像在“天子”身份扮演時需求從堆積如山的奏摺中找到南北榜案、空印案等關頭案件,還要找出殺司馬延的這個環節。
以是他才俄然想到,或許應當向王文川伶仃叨教一下。
因為隻要肯定了天子手諭確切能夠超出於當時的法律之上,那麼變法也就有了根據。
楚歌本覺得本身措置得冇甚麼題目、應當能夠順利進入下一階段,卻冇想到在他措置完最後一個案件以後,視野中卻霧氣滿盈,重新回到了第二階段的最後狀況。
純真用樸實的憐憫心,彷彿有點說不疇昔。
遵循當時齊朝的法規,殺人得逞形成對方受傷的,就是判處絞刑,這是不成能變動的。
直到他看到了一個之前見過的名字:阿雲。
“這個案件難不成另有其他的措置體例?”
萬一標準答案是絞刑而他判了斬首,那豈不是很有能夠導致通關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