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結怨含冤氣難平[第2頁/共6頁]
官差下站回道:稟大人!小人一進那屋子,就發明牆角的亂木和雜草堆放的不天然,是以疇昔挑開,就發明內裡有些許血跡,最後在牆根處便發明瞭那名女子的屍身,小人去探那屍身,發明另不足熱,考慮那柴草疊加的慌亂,想是一時殺人未死,不久火線才斷氣,柴草相阻是以屍身尚溫。根據多年辦案經曆,當死不敷半個時候,以是才攔住他們,押來受審。
我如何拿得出五十貫錢?想是那掛珠半路被其彆人盜走,大人不去緝拿盜珠之人,緣何將這些銀錢來施壓給小子,小子不平!我直起家子道。
既如此,失了珠子也因你而起,本官問過劉員外,那掛珠市值銀錢五十貫,你若拿出五十貫,當可不與計算,如果拿不出或是彆人代出,本官倒是不能答應!
我道:想是那馬兒顛末端鄒平的手,當是在鄒平局裡……
本來如此,那為何不來告官?你見財起意本官先且按下,現在你倒說說,見那婦人之前,可有可疑之人呈現?許縣令問道。
回老爺,管家在一旁拱手道:隻因蜜斯失落,我們老爺叫鄙人帶些護院,到四周的小孩子們常玩耍的處所找找,因為上一次蜜斯失落,便是被不熟諳的小孩子帶出去玩了,是以這一次我們到了那破屋就找到了蜜斯和他們在一起,是以綁了他們歸去讓老爺發落!
當晚,那劉員外便趕到了我家,恰好其他的幾家人都在我家商討,劉員外開門見山道:幾位放心,這個案子不管如何說,也都是縣老爺誇大其詞了。我現在馬匹失而複得,固然這些小子平時對我很有微詞,但是老夫也不至於藉機遇打擊抨擊,總之我方纔見過了許大人,撤回了這件案子。但是許大人卻覺得,盜馬一案能夠不究查,但那掛珠被盜倒是件做實的五十貫的盜案,他是父母官不得不管。固然我不在乎那掛珠,但看起來,彷彿那許大人對你們家二小子非常不滿,成心刁難。之前柳員外曾表示情願出那五十貫錢,但大人堂上說的明白,不準彆人代付,明顯是另有所圖,是以老夫特地來奉告你們,但願你們明白這件事絕對不是老夫我落井下石,實在是那許大人從中作梗。
那是……那是……鄒平麵色慘白,顫抖雙手道:是我拿走了那婦人身上的翡翠玉佩和五十兩銀子……他低下了頭道。
我慌道:盜馬之時隻念嫁禍於鄒平,卻如何顧及那些珠子?想是半路失落了希冀大人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