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生死又連手足情[第2頁/共6頁]
他笑道:本官如果冇有事理,如何能叫你這個殺人不眨眼的賊子心甘甘心的認罪伏法?
我趴在地上哭道:大哥!天道不公呀!
第二天一早,天氣已經放晴,我渾身衣服被蒸發乾了以後,反而更加難受,那些麻布的囚衣實在是做的粗糙,我的皮肉不算嫩,可一起之上還是磨出了血來。現在那些麻布受潮以後再枯燥,就變得更加的硬,遍及毛刺,刮刺我那些傷口,讓我是有苦也喊不出。兵丁早換了崗,此次過來的兩個大漢也不看我是個小孩子,就生硬的拉著我的胳膊往內裡拖,疼的我直咧嘴。他們把我一起架到了大堂之上。阿誰傳說中的多數督就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另有一個文書在一旁站立。
何況還以貌取人,臆斷我謊報以圖便當,的確小人之心!莫不是另有所圖?我一屆草民,家徒四壁,無牽無掛,既然來到滄州府,任憑大人措置,但無端誣告於我倒是千萬不受!我起家瞪著他道,心想這一起受官家的氣,吃了官司發配竟然還碰到這麼樣的人。
嗬嗬,要按本官推斷,這小子必有同謀!想是約好了在這滄州脫手,不料聲響過大轟動了佃農,那小子一時冇法走脫,隻好先行告官了!但是如此呢?他俄然一瞪眼睛道。
等我們出去後,那文書道:大人,這個小孩兒,為何如此惹大人活力呢?按律,應當考慮送他去馬軍做個馬童,或是留下來做個雜役就好了,為何要送到工部去?這豈不是死路一條了?都督瞪了他一眼道:你懂個甚麼?那小子是個甚麼東西本督心中稀有,就不勞你操心了!說著就起家退到後堂了。回到書房,那都督就坐到案子前,額頭上落出些汗水來,他頓時拿起紙筆寫了一封手劄,叫來結實的兵士,叮嚀他把手劄交到都城的兵部尚書丁大人手裡,務必劈麵遞送。那兵走後,都督便放下心來,因而叫了一壺酒喝了起來。
這……這清楚是你胡說八道嘛!你都冇有看過凶案現場,就如此平白的誣告我入罪,你……你與那姓許的不是有乾係吧?想治我於死地!我指著他鼻子道。
哼,這不就結了嗎?你既然明知那強盜是劫你而來,還堂而皇之的站到州府通判的麵前口稱冤枉,你以為本官斷你一個私通匪類劫殺公門衙役的罪名,可否是合情公道?如此簡樸的殺性命案還需求甚麼真憑實據嗎?他瞪著我道。
(本回完)
這時候,一個黑影閃過,嚇了我們一跳。韓百文頓時轉頭看去,發明草棚的門口擺著一個石頭,上麵用小石子壓著一包東西。因而他拿過來翻開一看,內裡有幾錠銀子,另有一包熟牛肉和一個小紙包,打看紙包內裡是紅色的細粉。韓百文聞了聞道:是金創藥!難不成是千戶大人於心不忍,以是大發慈悲?我道:毫不成能!千戶喝的酣醉,如何技藝這般矯捷?嗯?莫不是他?我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