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二十六章 這錢不能要[第1頁/共3頁]
“大特報警了。”
大特:好的村長!
“哎呀,你咋就不聽勸呢?”
林染:你幫忙的假大門生?
“……”男人。
“能夠。”
大特媽媽持續做紙活,對於這位小叔子,她一貫把他當作可有可無的存在。
大特二叔接過了手機:“喂,村長……”
“媽,這錢不能要,誰會無緣無端給我送十萬?我又不是甚麼有權有勢的人,要不是照著村長讓我做紙活,我手裡敷裕了,不然誰看到我不躲著恐怕我乞貸。”
老闆娘又調取了內裡的監控,也拍到了人家的車牌,直接截圖儲存,然後等著差人過來交給警方,信賴譽不了多久就能找到這小我。
男人恰好也吃完了,掃碼付了錢跟著差人去了派出所,並且見到了大特。
“這錢是親身送過來的,你真冇需求……”
“我必定得報警,不義之財不能要。”大特的原則性很強,他俄然想到了門口超市的監控:“我去超市查一查。”
大特也冇再勸他,將十萬塊錢放到了他的麵前:“這錢呢,我必定不會要的,你也不消再因為當初冇借我爸錢而慚愧,事情都疇昔了。”
他一看來電顯現,恰是鎮上派出所的朋友。
“大染,大特的親二叔想跟你說幾句話。”
大特朝著差人笑了笑,騎著電動車回了家。
大特:我也不曉得啊,這是一個私家的包裹,冇用任何快遞公司發貨,應當是親身送到村口超市的。
“跟我們走一趟。”差人說道。
現現在要照大特說的,在內裡也冇過得有多好,要不然早返來了。
林染:是不是你之前幫過的人?
“是我二叔送返來的。”
大特媽媽見大特要報警,一把搶下了手機:“大特你胡塗啊,這十萬塊錢是人家給你的謝禮,備註上都說了感謝。”
大特二叔說的是實話,他在內裡如果混得好,早就回家了。
大特:我上中學時幫過一個同窗的mm,我給阿誰同窗發動靜,他說不是他mm發的。
“不是我的不能要。”大特騎著電動車去了超市。
超市老闆娘傳聞阿誰包裹內裡有十萬,也附和大特的做法,她調取了監控,還真拍到了阿誰送包裹的人。
“我冇臉歸去。”二叔蹲在了地上,拿出一根菸抽了起來。
至於前妻會如何樣,他也不會多問一句。
林染:誰給你的?
差人很快就過來了,調取監控另有車牌照,開端搜刮這小我。
吉安村裡的顧大哥與老婆領了仳離證,他站在民政局門口,照著仳離證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往朋友圈一發,宣佈本身單身了。
當初冇給親哥哥拿錢,失實是手裡一分冇有,攢點錢吧,不是看病了,就是出點甚麼事情,歸正月月光。
“喂?”林染接了。
“……”二叔。
“錢呢?”大特媽媽問。
“但是我冇臉歸去,當初我哥抱病,我一分錢冇出,這麼多年也冇回家一趟,但是我又冇處所去,我這些年在內裡儘力事情,卻也掙不來錢,好不輕易攢下十萬塊,就是為了彌補對大特的虧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