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我和狐仙的生活日記 - 第九章 遇到瘟神還是有好處的

第九章 遇到瘟神還是有好處的[第2頁/共4頁]

逛街?先不說這類下大雨的夜晚,誰會出門逛街;整座村最熱烈的處所,就是朝晨廟口的菜攤車與雜貨店。哪來的街可逛?奉求你奉告我,我想去瞧瞧。

我帶著男人來到了廚房,男人拉著鐵鏈,像蹓狗普通牽著孩子,讓孩子尾隨在他身後。我發明這隻大瘟神在這裡,還是有點好處的;他隻掛念著要用飯,沿途上,把劈麵而來的一堆行屍和鬼怪一股腦兒打飛掉了。

他既然謄寫符紋,創出這個結界,那麼,是不是我擦掉門上的筆跡,便能夠粉碎結界?

要我眼睜睜看著這個孩子,被這個凶暴的男人吃掉……唉!我想,我即便再冷血無情,也做不到。

男人瞪著我,眼中滿滿鄙夷之意“人類的食品,底子冇甚麼能量。我直接生吃妖怪,抵得上人類吃好幾頓飯!”

這座後牆,在雨水沐浴下,模糊收回金白交叉的光輝,我重視到後門之上,畫了一個奇特的符紋。那是……長樂的筆跡!

隻但願,最後一個命喪他掌中的,不是我……

“啊啊啊,媽呀!”好幾名鬼怪拉扯著我,我死命掙紮,又踢又踹,好不輕易從他們手中擺脫。我一回身,便沿著迴廊,朝前門的方向疾走而去。此時,固然後門離我比較近,但是由後山亂葬崗跑來的活屍越來越多,我由那邊出去,死的比較快。

此時,矮個子與肥壯男已經落荒而逃,其他鬼怪眼看就要撲過來,他想也冇多想,一扔,便把手中的袋子扔還給我,倉促逃命去了。

眼看他伸開血盆大口,又想咬男孩的脖子,我急中生智,開口道“是如許的嗎?但是長樂最喜好吃我煮的飯菜了!他說我煮的菜,比任何妖怪的食品還要甘旨。”

此時,我見到小男孩蹲坐在角落,肥胖不幸的模樣,實在讓人於心不忍。我把他拉到長凳上坐好,又替他添了一碗白飯“小弟弟,你也吃一點吧!”

“既然……既然你肚子餓了,不如吃吃我做的飯菜吧!歸正……小孩的肉那麼少,吃起來也不過癮。”此時,小男孩滿眼都是潮濕的淚水,他淒楚的望著我,讓人分外心碎。唉!彆這麼瞧我,姊不是在想體例救你了嗎?

合法那三名小偷興高采烈的走出祠堂門時,劈麵而來的諸多鬼怪行屍,令他們刹時嚇到屁滾尿流。好幾名血肉恍惚,像骷髏又像人體模型的行屍包抄住了他們,幾隻吸血蝙蝠朝他們飛撲而去,一些山妖抱住了他們的大腿,不竭啃咬。

算了,歸正我平生也冇做過甚麼善事,捨命救一個孩子,也算功德無量吧!

那是一個男人,長相還非常漂亮,但是他從他鋒利的耳朵,利齒外露的唇畔,另有一身皮裘毛草的古典打扮,我很輕易能夠判定,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