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富帥 和白富美(上)[第1頁/共2頁]
阿東歸去的時候是算還了時候,甚麼時候軍訓完甚麼時候就來上課。想不到那些人大多受不了,軍訓提早三天就結束了。實在阿東歸去隻是想把他最喜好的東西拿來:一個玉做的手鍊。阿誰是阿東之前在九歲時,一個小女孩送他的。事情是如許的,阿東在九歲時放學回家,在路邊的碰到一個小女孩,滿臉都是泥土,可還是掩不住她清秀的臉。當時她才四歲,阿東把她帶回家,給她飯吃。她彷彿幾天冇用飯的模樣,厥後阿東才曉得,她是被綁架了,賣到一個小山村裡,厥後顛末那些人冇重視,大半夜偷偷出來的。想不到流浪到這裡了。阿東問她,記不記家裡的電話號碼。她說她記得。
“我叫歐陽木,是有錢人,吵嘴通吃。剛纔全市最有錢的潘倩倩說我放狗咬到她了,歸去我把那狗打死。”在大師的一片戀慕聲中,歐陽木仍然本身笑本身的,彷彿早已風俗如許了。
那女孩聽到班裡好多人“哦”“噢”“哎”的聲音,獵奇的轉頭看了下,然後又看到高帥指著她。覺得到她上去了,臉上不滿了下,還是慵懶的站了起來,走到講台上。
大師吃完後,傻高說為了持續促進同窗門和彆班的乾係,下個月有籃球賽和歌舞聯誼,但願大師好好籌辦。當時候說完傻高都發笑了。五班人是挺多的,但是男的冇幾個,還撤除像高帥這類,有身高天生就是玩肉球的人來講,才十個男生。書白癡就彆說了。
“那好吧,早晨我們約會去,不帶倩倩了。”高帥做了個V的敬愛手勢。
傻比高還冇說完,一個高大的個子就直接飛奔上講台去,是那天阿東開學看到的。隻見他留著一個非支流的紅色頭髮,瘦瘦的個子穿戴玄色牛仔褲,白希的臉,就是感受讓人很陰翳。他弄了弄頭髮說:“我叫高帥,班主任你今後彆姓高,看的我影響我食慾,今後你就姓傻吧。我是L市市長的兒子,特長是唱歌。”高帥說到這裡還用心停了下,看看班裡的反應,看在他那麼帥的份上又加上會唱歌,上麵還是有人哇的。高帥看到大師反應不是很狠惡,但是他彷彿也不計算,持續說:“阿誰全班最標緻女孩,是我女神,大師不要有其他設法,是吧老四,你會幫我廢了他。”
高帥說完指了指靠在窗邊的女孩子,和做在她前麵的一個帥氣男孩子。這三個都是阿東那天看到的,阿東也信賴那天也會有很多人看到的。
坐位上的那帥氣男人聽到潘倩倩這麼一說,大笑了起來,然後也跑到講台上。
“高帥看到你那麼敬愛,我還真想替你捱罵。”
“NO”高帥做了個不的手勢“我可不是受虐狂,說不定老四喜好。”
傻高看到他們不肯下去就算了,還在上麵公開*,心想這可壞了。但是這些小祖宗也不能惹,傻高好的處所就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