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我就是一寫書的 - 第三十一章 熱議

第三十一章 熱議[第1頁/共3頁]

並在QQ主群中,把這個動靜奉告了十九個書迷群的群主以及辦理員。

你想轉站?那就轉吧,愛誰誰,又不是隻要你一個能寫仙俠!一個二星級作家,幻刀中文網的確有輕視鄙夷冷視的資格。

“@武心獨尊,大神,關於木華的轉站,你如何看?”

微博剛發,慕容翔的死忠書迷就紛繁點讚轉發,同時到李樺的微博上麵開端漫罵起來。

“關頭還冇冒犯法律,絕了真是!”

“喜大普奔!”

接著,李樺就直接將《誅仙》的條約拿了出來,然後將關於版權的優先權拍照發到了群裡。

“那我就給你們詳細解釋一下這個優先權對於我們網文作者的壞處吧。”

李樺持續道:“我直接截圖給你們看吧。”

“莫非今後看《誅仙》要去奇點?我都冇奇點賬號啊,並且充值VIP好費事的說。”

上麵三個微博賬號,第一個天然就是之前跟李樺罵戰過的慕容翔,第二個微博賬號是幻刀中文網的官方賬號,最後一個‘補天’就是《九重天闕》的作者,六星級白金作家!

與雷公理結束談天,李樺頓時就在奇點中文網申請了作者,筆名,仍舊是‘木華’!

“估計是木華心太大,幻刀容不下。”

“優先權?這是甚麼鬼?”

“握草,滅亡條約,甚麼環境,賣身契嘛?”

“優先權?劃一代價下幻刀中文網具有優先采辦權?這個條約很普通啊,冇甚麼題目啊。”

“@幻刀中文網,叨教對於《誅仙》的轉站,貴方有甚麼迴應?”

木華:“既然大師都很獵奇,那我就說說吧。”

“《九重天闕》已經都比《誅仙》還要火了,木華哪來的信心要大神條約?”

公然,李樺苦笑,這個天下的讀者對於優先權的認知還冇有達到宿世那種程度,隻好一字一句的解釋了。

“祝賀大神在奇點成神!”

“大神要轉站了?喜聞樂見!”

“莫非大神是跟幻刀中文網要大神條約,成果人家冇給,大神就負氣出走?”

“我了個去,幻刀中文網好卑鄙啊!”

“我去,大神終究要說出本相了。”

囉囉嗦嗦一大堆,李樺總算是把這個看似冇甚麼題目但此中埋冇著無窮構造的優先權解釋清楚了。

“跟幻刀鬨翻了,這可如何辦?”

“握草,本來是誣告。”

李樺發道:“起首,龍空的阿誰加精置頂的帖子,是歪曲,我向來冇有向幻刀中文網有過任何非分的要求,相反,倒是幻刀中文網給了我一份殺人於無形的滅亡條約!”

半個多小時後,幻刀中文網的官微也對此事公佈了批評。

“是啊,我家就是做買賣的,那甚麼優先權也老是簽,冇聽他說過有甚麼大題目啊。”

而在龍空,除了之前那條被辦理員置頂加精的‘歪曲’李樺的帖子外,又呈現了一個置頂加精的帖子,恰是李樺的書迷們構造公佈的帖子,而當這個帖子被越來越多的讀者,乃至是作者看到後,一場新的言論風暴即將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