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霧霾紀元,新的開始![第1頁/共5頁]
運氣造化,弄人啊……
一小我路過天下,路過遼城,路過方鐘靈的帳篷前,單獨來到了興安嶺,來到了阿誰山穀。
自古豪傑如美人,不準人間見白頭!
答案很較著,冇有死啊。
這朵血肉蓮花,是陳盛從遼城獲得的,當時鑽入體內,在心臟紮根後,就一向冷靜無聞,冇想到現在長成了一株蓮,並且護住了陳盛心臟。
我喜好寫書,我喜好原創,我喜好天馬行空的設想,何奈……我隻是一個撲到死的撲街罷了。
4.末端的阿誰黑髮小男孩是誰,是配角的兒子嗎?
馬王在一旁,百感交集,它也算是伴隨了陳盛10年。
立名立萬……
切當說是出蹄了,非常狂暴,的確是暴力與美的代名詞。
這算是本書最大的坑,而這個坑,必定是大幻滅篇冇法去填的,我也就不劇透了。不過有一點能夠申明一下,這個霧霾,已經不是簡樸的霧和霾了。
彆的在最後,我做一下最後的小回嘴。
最後,馬王長嘶,頭顱發光,鼎盛之際,像一顆流星照亮黑夜般,刹時照亮了烏黑如墨的深海!
連上千均訂都切了,我咬著牙寫了六十萬字,把大幻滅篇寫完,我感覺我的知己過得去!
陳盛想到本身的行動,不由感覺天方夜譚,乃至是荒唐。
那為甚麼配角用這類擠乾本身心血的體例來重生呢,啟事很簡樸,這本書的配角,實在就是在暗射我本身,從最後的“單機”,走在孤傲的門路上,到最後遲暮,擠乾心血,實在都是作者本身的路程。
十年來,陳盛的掙紮、不平、強大,全數落在它的眼底,化為真正的佩服。
現在馬王的氣力,即便比起號稱煞獸最強者的鯨王、孔雀王,恐怕也惶恐不讓!
這本書就臨時寫到這裡了,加上《史上最強霧霾》的30萬字,霧霾係列我統共也寫了60萬字了,幾近60萬字的免費章節,我破鈔多少精力和心血,然後甚麼都冇有獲得,隻要怠倦。
“馬王,老友,一起走好……”
3.但是作者你成績略微不快意就結局的做法真的很欠安妥,畢竟這隻是相稱於作者你的一個新號你又怎能報以太大的等候呢??持續更新下去,纔是更好的做法吧!!畢竟大神都是這麼來得!新人王,一書封神的畢竟隻是少數,並且這本書固然創意不錯,比較優良,但還冇有達到非常優良的境地啊。
這個嘛,你們感覺呢?
我起首改正一下,不是略微不快意,是很不快意好吧,一天賣十幾塊錢,用略微不快意來描述嗎?
1.有讀者說,作者寫不下去了吧,腦洞冇了吧,前麵節拍太快了吧?
“黃金參,另有露西骸骨……”
陳盛狠惡咳嗽,但是不見一絲血液。
我略微劇透一下,配角不但一個孩子,他也不止一個老婆,至於為甚麼,你們弄得。不過真正的正牌卻隻要一個,那就是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