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索要城主之位[第2頁/共3頁]
林逸想到的體例就是直接從他們那接過城主之位來滿足這第三個前提。
此中隻要有一人情願將城主之位讓出來就夠了。
當有人大量收買金幣的時候,冇人會傻不拉幾還遵循市場價賣給你。
或許最後能夠通過拍賣行大量收買,但是這麼做能夠最後本身支出的就不止是10億實際幣那麼簡樸了。
更何況另偶然候限定,需求擔負會長頭銜一年。
想到這的林逸,直接翻開了【傭兵團】介麵,在傭兵團頻道收回一條資訊:
3.同時具有三個城主身份:2/3口
就差一個!
第【4】個限定前提就更彆說了。
愛德華·吉布森【傭兵團成員】:“你問了他們,為甚麼不問問我呢?”(印尼戰區·烏蘇裡城)
而現在林逸具有【浮空之城】與【炎魔山嶺城】的城主身份,也是差一個冇法達到前提,這點也是讓林逸非常無法。
就在這時,林逸的麵前跳出來一個提示:
他如何也想不到,本身竟然還達不到進入第三層的前提!!
更何況還是林逸這個平頭老百姓了。
目前本身擁戴前提的就隻要第【2】條跟第【6】條。
還是放棄此次機遇,先去啟用【首席批示使】的頭銜後,再找機遇過來?
風華(傭兵團團長):“@巴比倫、@艾博恩、@妮蒂婭、@蒙特羅,江湖濟急。四位方不便利將城主之位讓渡給我,用完就還。”
當然不!
就在林逸為此而擺佈難堪之際,看著螢幕上那第三個限定前提:
5.具有20級公會駐地,頭銜為會長並持有1年時候:0/1口
“不帶這麼玩的啊!”
【接管】【回絕】
莫非要就如許放棄去第3層的機遇嗎?
但何如現在林逸的名譽值不敷,還冇有去啟用這個頭銜。
可就是這一條的限定讓本身寸步難行,這就有點讓人難以接管了。
7.具有【抗魔軍團】副統帥及以上頭銜:0/1口
1.托付1億金幣:193萬/1億口
至於接下來的第【5】個前提就更不消想了。
就算是現在去大肆殺魔族得名譽的話,一天的時候明顯是不敷本身啟用【軍團】頭銜的。
2.同時具有三個種族族長的身份:5/3口
“樓上他麼是有神器嗎?要這麼多!”
看著上麵的第一個前提,就算是林逸這個對款項冇有甚麼觀點的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氣:
妮蒂婭(傭兵團成員):“喲,小傢夥。甚麼時候你竟然把主張打到我們幾個頭上了?說吧,你要乾甚麼。”
就這前提,恐怕目前遊戲內裡還冇有一小我能夠達到這麼個變態的前提吧。
現在公會駐地品級最高的還是亂世皇朝的9級罷了。
林逸這邊動靜剛收回,傭兵團頻道裡公然就炸開了鍋:
如果這個彆例可行的話。
6.【天下戰力榜】前3名:1/1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