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殺人了!?[第2頁/共3頁]
“沈願密斯,現在正式告訴你,你涉嫌蘇明失落案,請跟我們歸去接管調查。”
回家後,家裡的狗俄然開端狂吠。
如何了?
沈願心中頓時湧起了不好的預感。
一覺醒來,卻俄然穿越到了一個殺人犯身上……
【但是,樂樂如何辦?】
或許是因為原主太惶恐了,以是,她在殛斃蘇明時,並冇有寫日期。
兩個差人齊齊皺了皺眉,此中一個道:“據我們所知,您並冇有女兒。”
【2023年12月09日。】
【我要去自首!自首的話,必然能夠廣大措置的!】
門被敲響了。
【他牽著的大黑狗非常凶,很合適我的要求。】
“汪汪汪……”
【狗!狗是最好的挑選!我去接樂樂回家的時候,能夠去買隻大型犬返來……不對,寵物店的狗不必然風俗吃骨頭。】
“好的。”
【我殺人了!我殺人了!】
“請出去吧。”
沈願深吸一口氣,翻開了大門。
樂樂較著有些猜疑,卻還是靈巧地點點頭,戴上了耳機。兩隻狗也跟著進了樂樂的房間,此中一隻嗷嗚一下,冷靜把尾巴夾了起來。
“他是我丈夫。”
沈願隻感覺腦瓜子嗡嗡的,她忍不住反問道:“你剛纔說,誰報的案?”
【不管我如何勸說,公公還是翹著腿坐著沙發上,頭也不抬。樂樂快放學了,我不想和公公胡攪蠻纏。】
【以是,改時候,讓婆婆再帶一條狗過來吧。】
“我明天被教員演出了哦。”樂樂揚起圓溜溜粉嫩嫩的小臉,暴露一個甜美的笑容,就像一個小天使。
沈願感覺這個題目有些奇特,卻又一時候不曉得那裡奇特。
穿越到殺人犯身上的第一天,就被差人逮住,這是甚麼運氣。
沈願站起家,悄悄推開樂樂的房門:“樂樂,媽媽要出差一段時候……”
她稍作思考,還是決定先把條記本燒掉,製止留下罪證。
房間內,兩條狗齊齊望向她,而兩條狗圍著的凳子上放著一個和樂樂很像的布娃娃。
冇有樂樂。
門外是兩名差人。
【公公帶來的狗很棒,因為它很餓。它是我的好幫手。】
【有了,我能夠讓蘇明的爸爸從村裡牽條狗返來,隻要我和他說,蘇明想吃新奇的狗肉就成。】
……
【如果砍碎,放在冰箱內裡,位置不敷,並且,樂樂的冰淇淋就不能吃了。】
不!
此中一個差人微微挑了挑眉,持續問道:“那叨教您最後一次見到他是甚麼時候?”
【有了!】
【我要把蘇明的屍身藏起來!】
“能出示一下身份證嗎?”
沈願去幼兒園接樂樂的時候,四周人都在用非常的眼色看著她,她差點覺得本身臉上有血,究竟倒是統統普通。
【蘇明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公公,傳聞蘇明要吃狗肉,頓時從鄉裡趕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