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 23 章[第2頁/共4頁]
何妙取出5塊錢:“張叔叔, 能請你去我家一趟嗎?有那樣一個白眼狼的弟弟, 那樣一個偏疼偏到骨子裡去的媽,我媽真的被他們坑慘了。叔叔,你傳聞過有哪家的閨女嫁出去了以後, 還每個月牢固補助孃家的嗎?”
張立明先是被嚇到,接著就是一句:“你就吹吧!一個小娃兒,吹牛皮也不先打打草稿!”
“這申明甚麼?申明社會主義好唄!”
何妙又換了個彆例,問他:“為甚麼我作為一個九歲的孩子,我能寫出來呢?我是天賦嗎?”
小何妙本來也不希冀通過寫稿發財,挺熱情地指導他:“報紙上登載的動靜,被叫做訊息。訊息訊息,就是社會上新近產生的事兒。你隻要把這些新產生的事兒,跟它背後包含的深切含義聯絡起來,寫出來的東西便能夠拿到報社投稿。”
活像他是社會敗類,見不得光的虱子一樣!
固然不曉得這條路是不是真的能走得通,但她說得對,這就是樁不要錢的買賣。
他對何妙充滿感激,主動發起:“等會兒我去恐嚇你外婆,我一吼,你就從速撲上來抱住我的大腿,求我彆打她!再提示她從速跑!如許我就不會真打到她了!”
她她她她她……一個小女孩寫的東西竟然能在大報社過稿?!並且光稿費就18塊!
路上,他感覺獵奇,還問了一句:“小女人,你剛跟叔講的那番話,是你家大人教你的?”
“叔叔, 我曉得像你如許的熱血男兒漢,必定跟《水滸傳》裡的梁山豪傑一樣,喜好打抱不平。你能去我家一趟,把我阿誰偏疼眼兒的外婆恐嚇走嗎?”
“這錢是我本身賺的。我前段時候寫了篇訊息稿,投到報社去。稿子過稿登載了,報社那邊就給了我18塊錢稿費。”
“誒,我說你這個小女人……”張立明不歡暢起來。
“不是常常有人說嗎?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那我多背紅寶書,多看報紙,不會寫稿也會拚集啊!”
“寫出來的稿件如果不敷好,你就找你媽單位黨委帶領潤色。當帶領的最喜好政績,有這麼一個在全市性子的報紙上露臉的機遇,他必定不會放過的。絕對會幫你修稿改稿!”
這個門路在彆的年代走不通,但在現在這個樹新風、立典範,高唱社會主義萬歲的特彆年代,卻剛好是最行得通的。
“一遍記不住,那就記兩遍;兩遍記不住,那就記三遍、四遍、五遍!叔,我是曉得你是熱血男兒,有抱負有抱負。可彆人不曉得啊,他們隻會嫌棄你不務正業,感覺你一把年紀還找不到事情,是窩囊廢!你真想一輩子被人看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