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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樂隊初見[第1頁/共3頁]

拍門聲響,幸虧宋可挽救了他。

主編一陣煩躁,“先跟著吧。看看內容再說。”

一米九一的大個子,被一個肥大的人,用力往下壓著胳膊做劈叉伸展筋骨。胡一飛臉上肌肉完整擰成一團,那種說不出的痛苦,差點讓這個大男人哭出來。

他的三首歌,也成了校園播送電台的常播歌曲。

比擬這些名譽,很多人對媒體報導的他大收幾百萬碼洋的訊息更感興趣。連心高氣傲的班長陳若嵐,也成心偶然跟他走的近了,常常有甚麼活動,這位定然第一時候找上他。

胡一飛不忿的呼嘯,“站著說話不腰疼。你一米七,當然不懂一米九做這些行動的痛苦。我悔怨了,當初為甚麼要學這狗屁跳舞。”

這猖獗學習的乾勁,讓他身邊的人,都為之汗顏。但如果把他當作一個埋頭苦學的好門生,就大錯特錯了。他並冇有太多時候放在黌舍。相反,比來卻頻頻告假,常常一整天見不到人。

“行了,彆嗷了。”跳舞教員漫不經心幫他按摩,伸展筋骨,“按說你十*歲的春秋,根骨就算生硬也有限,不至於疼成如許。但練習跳舞畢竟是有些晚的。幸虧你平時也是個活動達人,一些龐大小巧的跳舞行動做不了,完整能夠闡揚你長臂長腿的上風嘛,做一些伸展性的、大氣的跳舞行動還是很賞心好看標。但想要達到高程度,冇有捷徑走,隻能平時多刻苦了。”

胡一飛蹦起來,andy遞過來一條毛巾,他接過胡亂擦了把汗水,走疇昔打號召,“你們好,我叫胡一飛。大師直接叫我胡一飛或者阿飛就行了。”

四人中除了貝斯手華軒春秋約莫三十多歲外,其他都很年青。此前世人都在都城的一些地下樂隊廝混,要麼混跡各種酒吧、夜總會場合。抱著遙不成及的胡想,看不到前程,又不想這麼狼狽的回家。這就是最可悲的北漂。

胡一飛上輩子也玩弄過數碼拍照機,很多東西半懂不懂。現在實際連絡實際,把持起來很快就得心應手。

……

按理說,還冇畢業就有幾百萬的身家,胡一飛應當是放縱、享用纔對。可究竟剛好相反,他比之前更刻苦了。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到體育場慢跑幾圈,碰到打籃球的就插手出來,打一會兒狠惡的對抗賽,或者練習投籃。

這年初如果有“網紅”這個觀點,那胡一飛就是最紅的網紅。現在也隻不過是從大眾網上傳入校園bbs範圍罷了。有這些動靜在報導,哪怕胡一飛班裡再如何低調,也都是最顯眼的阿誰。

“啊――”而他們明顯還曉得,他們議論的仆人公,現在正在一處練習室內痛苦的慘叫著。

長江文藝出版社總部裡,主編剛完成手頭上的事情,看到秘書遞上來的報表,《誅仙2》發行至今,半個月的時候罷了,天下各地的征訂數量已經暴漲到四十五萬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