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第1頁/共4頁]
“美國本地時候2005年一月十六日,我國聞名籃球運動員,現效力於超音速隊的張伯倫,與耐克簽下了一份十年的代言條約,條約的總代價為一億五千萬美圓,摺合群眾幣十三億,剛好是我國的人丁總數......
風頭浪尖,張伯倫曉得本身明天麵對媒體不會輕鬆,以是在之前做了很多的籌辦,這個題目正在他預感的範圍以內。
那名記者還欲再問,但彆的的人終究反應了過來,搶先問出了他的題目。
“超音速隊二年級中鋒張伯倫明天與耐克個人正式簽訂代言條約,總代價高達一億五千萬美圓,使張閃電般跨入了億萬財主的行列。這也是繼詹姆斯以後,另一個簽下超高額條約的03一代球員,彆的安東尼、韋德等人的條約......
“據我們所知你並冇有經紀人,叨教這份條約是你一手簽訂的嗎?”
是的,這是一家很棒的企業,有喬丹如許令人敬佩的前輩,就像是挑選球隊,凡是是冇有人啟事去一支魚腩,因為如許會間隔總冠軍更近一些。
二張伯倫到現在為止的場均數據是:得分27.7,排名聯盟第五,助攻10.07,排名聯盟第一,籃板9.86,排名聯盟第四,搶斷1.69,排名聯盟第九,封蓋2.2,排名聯盟第六......
“天下上的事情本來就不公允,就像我竟然是一個落第秀,你以為我隻能是個落第球員嗎?”
《億元天價條約,超等張簽約耐克!》
隻看這些合約,超白金一代就名符實在!”
在一月十七日這天,與籃球範疇有關的統統雜誌、媒體、收集,鋪天蓋地的,整齊的,滿是關於對張伯倫的報導。
“明天耐克個人召開訊息公佈會,宣佈用天價條約將張伯倫支出旗下,數字是令人可駭的一億五千萬美金。據《財產》雜誌統計數據,已知的任何的球員條約都冇法與其相媲美......
不過他身邊的同業卻因為這句話,觸發了發問的靈感:“也就是說你還在恨他們是嗎?恨那些球隊的經理們?那麼叨教你以為你應當值幾號簽?狀元還是榜眼?”
林默緊接著提出了一個題目,不過此次冇有效英語,而是用的漢語。
奧拉朱旺為得分23.5,籃板11.5,搶斷1.97,助攻2.0,封蓋3.4。奧尼爾得分29.3,籃板13.2,助攻2.4,搶斷0.9,蓋帽2.8.......
“當然是他的氣力,張是一個非常棒的球員,他已經為超音速帶來了令人衝動的竄改,並且他還非常的年青,有著無窮的潛力,我們很看好他的將來,這就是我們與他簽下這份長約首要的啟事。”
“不,是我的一個好朋友,我可冇有如許的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