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我捉鬼的那幾年 - 第三百六十一章 湘西趕屍,苗家蠱毒

第三百六十一章 湘西趕屍,苗家蠱毒[第1頁/共3頁]

提及趕屍的發源,官方有書記錄道:相傳幾千年之前,苗族的先人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火線撤退,兵士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智囊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神通讓這些好弟兄迴歸故裡如何?”阿普智囊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打扮,你拿符節在前麵帶路,我在前麵督催。”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能夠趕。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平氣,既思念故鄉又惦記親人,可用神通將其靈魂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身以內,再用神通擯除他們登山越嶺,乃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裡。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誌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此中病死的其靈魂已被閻王勾去,神通不能把他們的靈魂從鬼門關那邊喚返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靈魂是“被替代”的纏去了,並且他們有能夠正在交代,若把新靈魂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靈魂的投生?彆的,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常常皮肉不全,這兩類屍一樣不能趕。

因而阿普智囊打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身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哀悼。故裡父母依閭盼望,嬌妻季子盼爾回籍。爾魄爾魂勿須彷徨。吃緊如律令,起!”本來躺在地上的屍身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前麵規端方矩向南走。這便是趕屍的最早版本。

清朝有“秋決”的常例,各州府縣衙門每年秋分時節都會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眷收屍安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則需搬運回故裡,凡是一具屍首需求請四人抬運,破鈔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用度少,並且能夠包管半途不腐不臭,因為被抬之屍一天今後便能夠腐臭。

普通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支屬和同親乃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常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手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待。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以後,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如許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當法師接了買賣後,並不會當即啟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身,才一併啟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身。奇特的是在法師作法後不管氣候如何屍身也不會腐臭。啟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合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唸咒後,每具屍身便直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