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本身賣給一個陌生的男人,林語感到驚駭和恥辱。
“能不能給我一點時候,我辦完工作就跟你走。”林語本來是想將錢交給林母,讓林母還給徐家。可一想到繼父,她驚駭這個錢會被他誆走。就算再不想見到徐家的人,林語也決訂婚自到徐家走一趟。
林語,隻要你情願捐軀,情願支出,就能竄改這個近況!你還要為了你那點好笑的自負,讓你最親的人刻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