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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被狗吃了[第2頁/共3頁]

此話一出,好些人都變了神采,聽林烽講是一回事,聽於曉芳親口承認又是一回事,這是要有多大的仇恨,纔會下的去手?

賴秋華回想當天的景象,她還從冇見過有女孩子會養一條看起來就非常凶悍的大狼犬,普通都是會養一些像吉娃娃或是牧羊犬那種看起來很萌很敬愛的當寵物!

賴秋華牢固好京彩的四肢,又用公用的口套套住京彩的嘴,製止被咬,接著謹慎翼翼的取出卡住他喉管的東西,是一塊骨頭!

他又專門找到了那天在葉靈店裡問她話的白叟家,證明瞭葉靈說的京彩是一隻大型的狼犬!平時是葉靈和葉明,另有陳青青輪著帶!

作者有話說:明天比較晚,抱愧,蝸牛實在隻是一天冇更罷了,保藏就掉了,翻開電腦時,看著上麵的保藏數,都不曉得要說甚麼?實在你們隻要加個書架,對作者都是最大的鼓勵!今後儘量每天更!

賴秋華臉紅了紅,好似有點不美意義,“對不起!我給扔了!”眼巴巴的又直盯著林烽!

厥後和蘇雯雯去於曉芳家奉告她陳大勇被害的時候,出門時在模糊間也聽到了於曉芳對陳青青說了一句話,“你也不能因為京彩喜好吃就買那麼多!”

賴秋華仔細心細給京彩做了滿身查抄,發明瞭它之以是不肯吃東西,是因為喉嚨紅腫發炎,每次一吞嚥就會疼痛難忍,煩躁不舒暢也是這個啟事,而導致它喉嚨發炎的啟事是因為它的咽喉被異物給卡住了!

“賴大夫!費事你給我們說一下在一個多禮拜前,你是否有診治過一條狼犬,它又是所患何病?‘

但是他又那裡曉得於曉芳真正要殺陳大勇的啟事?

直到他開端思疑於曉芳,把她曾說過的話,和做過的行動都細細的回想一遍,纔想起了這之間的偶合!

直到林烽找上門……

賴秋華說完後,睜著一雙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盯著林烽瞧,接著又彎了彎眉眼,那神情就像等人嘉獎的孩子!

“那又如何?”

甚麼?

賴秋華本來是獸醫!約莫在二十五歲高低,長的明眸??齒,一笑眉眼彎彎,像輪新月,有點微卷的短髮,襯著白晰的娃娃臉,就像鄰家小妹,一看就讓民氣生好感!

扣問後才曉得這是她弟弟的,名叫京彩,她隻是幫照看一下,但是她平時也要開店做買賣,偶爾會叫她朋友也幫看一下。

女人如果被男人氣狠了,常常會聞聲她們罵對方知己被狗吃了,這於曉芳倒好,直接把陳大勇的頭給狗吃了,這狗是要有多彪悍,連人頭都能吃的下!?

葉明冇有說話,相稱因而默許了!

世人再度呆若木雞,這林sir到底實在說甚麼?他是在講可駭故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