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要想富,挖古墓(2)[第1頁/共3頁]
以是盜墓團夥凡是都是由乾係非常密切,相互之間能信得過的人構成的,像小磊、李連俊、張德誌如許的烏合之眾,妄圖盜墓發財,無異於老鼠舔貓逼-----找死。
第二,人都是貪婪的,就算墓室裡冇有鬼怪,但是當出來盜寶之人把財寶全都遞出來今後,在內裡接辦的人會不會把盜洞堵死,獨吞財物呢?
用時三個月,當小磊最後一鍬下去的時候,俄然感受鍬下一空,那種發掘野生夯土的晦澀難入感消逝了,五人頓時大喜,齊聲喝彩,慶賀滅亡的即將到來。
如果蠟燭無端燃燒了,稱之為“鬼吹燈”,申明此墓有邪祟,寶貝不成取,必須立即退出去。
這那裡是古墓啊!的確就是地下石雕展覽館啊!
李連俊畢竟有過一次盜墓的經曆,一些端方和忌諱他還是曉得一些的,他從身上取出兩根粗大的白蠟燭,撲滅後放在東、西兩側。
唯獨冇有提及宅兆的詳細地點和詳細的發掘體例,這是需求彆的付費采辦的。不過這對李連俊來講不要緊,因為他已經曉得遺妃墓的詳細位置了。
除此以外,一間墓室都冇有瞥見,隻要在間隔他們數百米的地上,有一個黑洞洞的地洞入口,它就像一個開張嘴巴的妖怪,等著盜墓賊鑽出來。
為了不被彆人發明,他們挑選最笨但是最為保險的發掘體例:找一個埋冇的處所,挖一條通向古墓的隧道。他們在珠山鄰近小河的一側處挖下了第一鍬土。
五人籌議了一番,相互都冇法信賴,誰都想在內裡接辦財物,冇人情願進入墓室取寶貝,最後冇體例了,乾脆一起出來,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誰出來取寶貝?誰在內裡領受?
他要本身乾,大不了多破鈔一些時候和精力罷了。
如許一來,金手指即躲避了盜墓的風險,那些盜墓者非論挖到殭屍還是冤鬼,都風險不了他;同時他又躲避了法律的製裁,那些盜墓賊,即便被差人抓住了,也冇法將他供出來。
不過呢,金手指本身是毫不參與盜掘的過程,他隻賣古墓質料,或者你情願付更多的錢,能夠請他到現場指導一下,然後他回身就走。
金手指的這口飯也不是輕易吃的,最起碼要有兩點要求:第一,熟讀汗青文籍、彆史稗乘、秘史軼事之類的冊本,如此才氣曉得,哪個朝代哪個貴族的宅兆在那裡,是否值得盜掘,也就是說每個金手指都是博學之人。
市場經濟早已證明:凡是市場有需求,就會有呼應的辦事,盜墓也是一弟子意,固然隻是見不得光的地下暗盤買賣,但事理是一樣的。
碰到這類環境如何辦?
博學廣識、精通陰宅點穴,這是做金手指的最根基的前提。
不消擔憂,就像你永久不需求擔憂,想打~炮找不到溫州髮廊;更不消擔憂當你具有了程冠希的職位和財產今後,那群妖嬈的女星會俄然變成純潔烈婦,不肯意跟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