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敢回想[第1頁/共2頁]
如果標停息,對我來講擱置就認識著放棄,等因而坑了。
我是因為這段汗青纔有了寫的動機。
成果,太子朱標剛死,第二年藍玉案就產生了。
這還不是最慘的。
敬愛的們,請答應我請幾天假。
從十六號開文到現在,一週了,華侈了大師的時候、精力和豪情,我萬分抱愧。
常妃生下兩個兒子以後,她死了。以後她的大兒子短命,次妃呂氏被扶正,成為繼妃。呂氏成為繼妃後她的親生兒子朱允炆的身份就變了,因為朱允炆比常妃的小兒子大一兩歲,他成了皇太孫。
藍玉是一心一意投奔太子朱標的,還對朱標說,讓他防備燕王朱棣。
----常遇春的外孫,隻能做藩王。
想過以後,應當是有兩個能夠:1、標停息,再構思新文;2、修文。
我得細心想想。
常家能出這麼位太子妃,啟事是多方麵的。常遇春是名將,但是他生前就比不上徐達,身後當然更不可。朱元璋之以是會定常家長女為太子妃,我猜想應當是因為常遇春已經歸天的啟事----朱元璋猜忌心很重,從一開端就很重視限定後妃、外戚的權勢,常家長女既頂著個功臣之女的名頭,又冇了位高權重的爹,自是太子妃的抱負人選。
這還不算甚麼,慘的是朱棣靖難勝利,常妃的小兒子、常遇春的外孫朱允通被囚禁在鳳陽,鬱憤而終。
但是,我彷彿隻會寫甜文……
令人唏噓。
藍玉案太馳名了,不消我多說。藍玉驕橫,這是真的,但是他為甚麼驕橫呢?誰敢說和常遇春的女兒做了太子妃冇有乾係。
大師能夠想獲得,如許的話,不會是甜文。
如果能修,我會一下子放十章出來,起碼三萬字。
最慘的是藍玉。
我一貫有些拘泥。比方說,如果我在案牘中標了“甜文”,那我寫文的時候如果本來有些小虐的情節要寫,就會躊躇再三,終究放棄。如許的話,全部文總會顯得情節平平,過分順風順水,冇有波瀾。
實在對不起大師,我要告假,不肯定多少天。
常遇春的長女於洪武四年被冊為皇太子妃,按明會典的記錄,這位常大蜜斯是庶女,在她和太子朱標的婚禮上,她的生母還呈現了。
傳聞藍玉的死,和他勸朱標的這句話大有乾係。
最後我是想寫明穿的,一句話案牘是“穿越成常遇春的小女兒”,或是“假定洪武二年,常遇春冇有暴斃……”,厥後查質料查得頭暈,決定還是架空,但是首要情節、人物設定和汗青上相差不遠。
常家出了這麼位太子妃,好處冇多少,壞處卻太多了。
我現在真是有寫不下去的感受,固然已經有三萬字了,但我對文中的人物冇有豪情,轉頭通讀一遍,這個文我不喜好,很不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