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以罪抵罪[第1頁/共4頁]
兩小時過後,抓捕現場傳來動靜,龍蟠自投坎阱,被隊員們順利抓獲。而他在現場還試圖逃脫和掙紮,我們的一名警察差點是以受傷。看起來事情的本相幾近擺在麵前,但他現在想懼罪叛逃已經太遲了。
隨後我們將龍蟠帶出去,又問了劉振一些詳細資訊,而他說的也都與龍蟠描述的符合,以後我們還向劉振探聽了幾個其他在場證人,而在隨後的指認過程中,這些人都承認龍蟠呈現在當天晚間的械鬥中,如許看來,如果龍蟠所說的手機資訊失實,他根基上算是與此案無關了。
“還是阿誰手機,當天我與媛媛吵架以後,就分開了她家,直到當天下午,我還在用手機與她聯絡,而阿誰時候……”龍蟠長歎一口氣:“有人能證明我在C市。”
那人微微展開雙眼,眼神裡滿是驚駭:“怎……如何回事?是這小子!如何又成了殺人案?我是死了嗎?”
“當我和媛媛吵嘴後,我就分開了她家,而你們所說的頭髮應當就是當時候被她拽掉的。我分開的時候是鄙人午三點多,隨後我老闆讓我去C市辦事,在這期間我還一向和媛媛保持聯絡,就在我捅人前半個小時,我們另有最後一條通訊記錄。”龍蟠短歎一聲持續說道:“但我捅人以後,媛媛就再冇有答覆動靜了,而這段時候裡我一向在措置捅人的事件,不敢等閒聯絡她或者去家裡找她,直到四天前,我才重訊息裡曉得媛媛已經被人害死了。”
“不信我們等會兒就去對證,隻要他還能展開眼瞥見我。”龍蟠嘲笑一聲:“當天我在C市捅了人,人現在還在病院。”
“在當日,你有明白的在場證明,並且你也承認了本身的在場行動,並且現場除了你的陳跡以外冇有呈現任何人的在場陳跡,也冇有人能證明你在當時做了甚麼或者冇做甚麼,並且,你有完整的殺人或牴觸動機。”
……
“甚麼。”龍蟠這時候俄然在凳子上掙紮起來,手銬將他的雙手勒得通紅,他卻冇有停止:“去你X的!你們是思疑老子殺了媛媛?”
在接下來的半小時裡,龍蟠也隻是漸漸報告了他與錢媛媛的熟諳顛末,從最後的瞭解到熱戀,但因為錢媛媛的特彆身份,龍蟠也隻能作為地下男友存在著,並且這個事情曉得的人實在太少,估計隻要他們倆和一些捕風捉影的文娛記者曉得。龍蟠的報告仍在持續,不過跟著時候推移,他漸漸講到了一些重點。
“我能夠劈麵對證,讓你們見他。”龍蟠搖了點頭:“現在我不迴避了,我做了甚麼就得承認甚麼,總之我毫不成能傷害媛媛!”
在鐘健的感喟聲中,我們的審判也告一段落,而接下來就是找到它的證人停止對證了。
“老子不是正在說嗎!”龍蟠再次暴怒,但鐘健也並未有甚麼反應,這時候我們內心實在也開端冇底,如果龍蟠真的供應了可查證的證據,這個案子查到現在又得推到重新來,那可真就是走了太多彎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