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殺人幻想(2)[第1頁/共3頁]
張睿不覺得然,“現在網上五花八門,甚麼資訊都有,你彆看我是老頭子,平時也常常上上彀甚麼的。關於南大碎屍的訊息早就有了。隻如果感興趣,東拚西湊清算些資訊,一樣能拿出來唬唬人。”
丁潛沉默了一段時候,“你說的確切有事理。但假定你從彆的一個角度想,這小我又是從那裡體味那麼多關於這個案子的資訊的?這莫非不成疑嗎?”
他悻悻分開。
程飛的孃舅叫程建文,在藍京鐵路病院做過20年外科大夫,膝下無兒無女,看景象就是把程飛當作了他的兒子。不幸的是,在程飛19歲那年,程建文佳耦遭受了一場車禍,雙雙亡故。程飛再一次成為了孤兒。
丁潛接過話:“胡想殺人分兩種,一種是邏輯性//胡想殺人,一種是非邏輯性胡想殺人。非邏輯性胡想殺人凡是是因為耐久壓抑,或者亢//奮形成的。幾近統統人都有過這類經曆。隻不過是一閃而過的動機,但人們的明智時候復甦,曉得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邏輯性//胡想殺人就不大悲觀了。如果某小我巴望殺死某個或者某類人卻做不到,為了心機獲得安撫,他在內心中胡想著把或人殺死或者傷害,久而久之成為一種心機風俗,那麼就成為了一種邏輯性//的胡想。這類胡想固然能夠減緩心機壓力,但日積月累壞處更較著。因為胡想更加具有合用性,產生這類胡想的人也會逐步想要在實際中嘗試。實話實說,我不曉得程飛屬不屬於這類人。但假定他是,在實際中,這類人會具有極度背叛和抵擋的脾氣。他們會毫無認識的表示出一點兒變態。背叛,抵擋,粉碎,總之,應當多多極少表示出來那麼一點兒。”
“你是指哪方麵的,犯法?治安拘留?那可冇有。”
“他是一個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成》雜誌上頒發過一篇名為《記念物》的小說,所取材的事件就是南大碎屍案,還是用第一人稱來寫的。我傳聞藍京公安局那邊偶然中曉得這個動靜,頓時就展開了調查,當時候,碎屍案剛產生冇多長時候,大師的弦兒還緊繃著。你們外人不曉得,當時在公安體係內部形成了多大顫動,頓時就展開了調查,成果如何樣,人家王大進拿出了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至於資訊來源,他說案發那段時候,他就住在南大四周,他曉得的都是聽彆人講的。到底是不是實話冇人曉得。但案子也隻能查到這兒了。我跟你說這些就是奉告你,差人辦案不是隨隨便便靠猜想,除非你能給我供應實實在在的證據。這些年為了調查南大碎屍案,你曉得耗損了多少人力嗎,我現在已經不能再等閒折騰了。萬一又抓錯了,媒體上大肆鼓吹,形成了發急,誰來承擔這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