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主張打到過往行商上,曹合法即命人在間隔二龍山正寨外二十餘裡處,在官道邊起上了一家旅店,還是用本來的那幫子伴計,不為掙錢,隻做盜窟耳目。有那路過此處,財賄豐富的商旅,可當即上山通個動靜,到時寨中自有安排。
“這位仙長,是用飯還是落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