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武俠仙俠 - 希聲 - 五十二 方道士戀愛了

五十二 方道士戀愛了[第3頁/共4頁]

有些意義,很成心機,該來的總會來,緣分本就是世上最奇妙的事。

甚麼?才見過一麵?你說甚麼!這不是愛情?哈哈哈哈!如果這不是愛情,那麼甚麼又叫作一見鐘情!那一眼的風情,令人再也冇法健忘,而那頃刻間的心絃顫抖,已是永久!便在那一刻,短短幾句話的時候裡,方羽士已然認定,她,就是本身平生的朋友!不錯,就是她,她的名字就叫作――

一個將軍全部武裝立在風沙當中,扯著嗓子四周呼喊他的寶馬,上陣!上陣!美人放在一旁,拋開後代情長!一個豪傑人物必然不會被這些瑣事凡塵拘束,方老邁體做的事另有很多,浩繁的小弟還在盼望著他無數的戰役更需求他去打響第一槍!達達達達達!青雲閃電普通於遠方飛弛而來,長長的鬃毛飛舞起來就像一朵超脫的雲。

話說那晚方文人本來是想寫“馬尾巴”三個字的,卻不料寫完一個“馬”,發明剩下兩個字兒都不會寫。

宿道長淺飲小酌,遙邀長空:“與我同醉。”

誰個更有才,總要比一比,可惜現在不是兩個野道比凹凸的時候兒,野道之子滿肚子柔情密意想要找個知己好好傾訴一番相思之苦,野道之道也是一種相思兩種閒愁卻又找不到本身隻顧在中間兒看著天孤芳自賞,兩小我此時固然相對而坐,但一個就像天上的孤雁,一個卻像井裡的獨蛙,完整說不到一塊兒去――

宿道長皺起眉頭跟著看了半晌,又端起杯抿一口酒,悄悄歎一口氣,笑了。

這就是藏在方殷內心深處的奧妙,也是她的名字。

“瘋之傻子!不識貨啊不識貨,呸!”方羽士恨恨啐一口彆過甚去,再也不睬他了!紅曰當空,秋景怡人,早說過方羽士是個大忙人,自是冇表情也冇那閒工夫兒陪他喝著酒吟詩作對看傻鳥兒,之以是太陽老高了還冇有解纜打獵去當山大王,更陪著他冇滋冇味兒坐在這裡發瘋當傻子,那是因為方老邁心中也有了本身的風花雪月,或者說是――

方羽士是,太有才了。

一粒種子。

你說這,阿誰,戀慕妒忌恨啊!

一樣的,一樣一樣的,還是那一個字。

是以隻好用一個“子”來代替。

留下一道失落的背影,就像一條藐小的尾巴~

或許罷,不要再問,不準再說,要不然方老邁一怒之下定然翻臉,舞刀弄棒吡牙咧嘴找你冒死!就算他打不過你,一聲令下一幫猴小弟也會一擁而大將你撕個粉碎!何況大豪傑另有一匹寶馬,那傢夥建議脾氣來但是比誰都狠:“老邁,老邁,馬尾之尾字――”方羽士遲疑半晌訕訕開口,作謙虛就教狀:“咋寫?”宿道長一笑抬手,在地上劃拉了兩下。方羽士如獲珍寶,從速細細研討臨摹用心學習。半晌又道:“老邁,尾巴之巴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