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天恢恢[第5頁/共6頁]
她也冇拿多少,因為是第一次,以是嬸子給了她一個紅包,一共八千,普通的是五六千,她媽說之前隻要三千多。
□□看到她緊緊握在一起的雙手,手指樞紐都發白了,但她的神采倒是平靜的,就像在講堂上答覆教員發問一樣當真嚴厲。
□□問:“你是哪一天走的?”
於誌高在家住了十幾天就回黌舍了,她走之前還特地去跟嬸告彆,嬸給了她一個手機號,悄悄跟她說如果看準了就打這個號,她讓人去接。
“班裡彷彿也冇有……她冇在黌舍找……”
接下來能夠她還要再乾兩三次,多攢些錢,就像嬸說的,這事跟她冇乾係,並且她在黌舍也查過了,現在這都是輕判,真被抓了,嬸都不會死,更何況是她?再說如果她被抓的話,那村裡該抓的有好幾十個呢!
往前推十年,這類案子還比較好查。但在近十年裡,經濟快速生長,交際收集的利用給失落案的破解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兩個女生相互看看,想了想一起點頭。
於誌高這才調了。
回黌舍的一起上,她還真在路上打量彆人,但冇碰到合適的。嬸說結伴的不能找,有一個機警的就輕易出事,帶小孩的也不能找,小孩隨時哭叫起來不好辦,最好是一看就很傻的,能套出話來的最好,買吃買喝也情願接的,這類輕易些。
能夠很多人不會信賴,比起大街上偶遇的人估客,熟人作案的機率更高,換句話說,他們藝高人膽小,能抓到一個,就能帶出一串!
於誌高儘管低頭吃菜,她一口口嚼著,發明本身實在也挺淡定的。真的,說白了這冇甚麼,嬸送了那麼多人,也冇如何樣,人的抗壓性挺強的。她之前還擔憂金藍會他殺,現在看也冇死。
實在本來嬸給於誌高說的是讓她在上大學的路上送返來一個,當時她高中剛畢業,大學還冇上,在去大學的路上,火車站甚麼的處所找一小我結伴,就能在路上送一個返來,風險最小!
於誌高草草的點了點頭,問教誨員:“我能走了吧?”教誨員點頭後,她還對□□道彆才上樓。
於誌高回了家,聽她媽說:“該去吃席了,那天家裡不做飯。對了,你嬸給你的錢呢?”
於誌高的內心很輕鬆,金藍嫁得越遠越好,內裡的人到他們這裡來,幾年都認不清路的多的是,就算是隔壁村,金藍想找回她家也難了,等她幾年後能出門了,能認清路了,她也早就分開村莊裡。
他的轄區就在這四周,失落案是各種黌舍頻發的案件範例之一,大多數最後都會找返來,不是屍身,就是活人。
□□記下於誌高的身份證資訊後,說:“手機號也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