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我把秋風切幾斤[第1頁/共4頁]
俄然這時冒出個瘦子,及時把林修拉到一邊,回身又去跟那群如狼似虎的強盜們談判,一炷香的工夫以後,他們竟然收了手,對勁地回身拜彆。
夜幕來臨,星星低垂,又是一個酷寒多風的夜晚,他們找到一個破廟,籌算今晚在此姑息著過一夜。
“好,那就去荊州吧”
“本來覺得這小仔細皮嫩肉的,必定不像我這麼能抗凍,冇想到穿這麼少都不感覺冷,老天真是不公允呐。”首富小聲嘀咕著。
他喃喃道:“這他孃的,活生生地把秋風切了幾斤呐”。
林修腳作梅花步,不緊不慢,手持望江劍,忘我地練了起來。
交代清楚統統以後,林修一行人與寒江城城主道彆,回身踏入風雨江湖中。
但是時候一長,林修漸漸發明首富也隻是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並且向來不會去偷費事人家的東西,能讓他盯上的人家,都不會因為那一點東西而打大動筋骨的人們。幸虧隻是如許,要不然林修真的忍不住要給他點色彩看看了,就算幫了他忙也不可。
“首富?為何叫首富?”
我把秋風切幾斤
“哈哈哈,冇看到我的名字是四個金嗎,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天下首富的,哈哈哈”
首富實在是凍得受不住了,縮在牛車裡說:“比及前麵阿誰村頭,我得弄點棉衣穿穿,這氣候一天比一天冷,說不定還冇到荊州,我就凍死了”
他們一向就如許在江湖中飄零,路過一個個村落,常常看到年青標緻的女人在河邊洗衣服,首富就會拉著林修偷偷地湊到中間草叢裡去看,如果不謹慎被髮明,技藝敏捷的首富就會頓時趴到地上,隻留林修還在中間。
“我叫金鑫,叫我首富就好了”
“有你說的那麼誇大嗎”,林修不敢信賴天底下會有如許斑斕的女子。
這個曾顛末著安閒餬口的十六歲少年,通過半年的曆練,試過顛沛流浪,看遍人間痛苦,正垂垂生長為一個成熟的男人,變強大的不但僅是他的內心,另有他的武功。
不知長得眉清目秀是不是一種錯,老是有幾個不開眼的“綠林豪傑”看他一副好欺負的模樣,就想乘火打劫。
林修看這村莊破敗不堪,倒有些心疼他們,想送給他們一些金幣,佈施佈施他們,卻不想這些人看他這麼利落就拿出錢來,不是見好就收,而是蹬鼻子上臉,將他圍得更緊,想要更多的錢。
林修還是站在牛車前麵,若不是那飄蕩的頭髮和翻滾欲飛的衣衿,纔不會想到此時恰是北風吼怒呢。
但是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林修或許應當光榮上天給了他這幅好皮郛,那些女人看是個俊巧少年,從開端的活力變成了害臊,紅著臉啐了幾口,另有些開放點的,還會用心做出一些風騷的姿式,反倒弄得林修不美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