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7章 怨屍[第1頁/共4頁]
實在當代人們的化學知識窘蹙,對一些化學知識不體味,珍珠的首要物質成分是文石(即碳酸鈣),其含量為90%,彆的就是少量的氨基酸和水分。文石的化學成分極不穩定,輕易溶於水,從而使珍珠的內部佈局竄改,落空光芒。與此同時,珍珠中所含的氨基酸等也是極易分化的有機物質,跟著時候的推移,會分離崩潰,是以珍珠化血之說就不敷為奇了。
說著就用一根繩索朝著屍身的脖子上一套,我想這個老黑莫非是傳說中的摸金校尉?摸金校尉們進墓完工時,先在東南角點上一根蠟燭(所謂“人點蠟,鬼吹燈”),然後開棺摸金,死者最值錢的東西,常常都在身上帶著,一些貴爵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另有護心玉,手中抓有玉快意,乃至連******裡都塞著玉石。脫手時,不能破壞死者的遺骸,輕手重腳地重新頂摸至腳底,最後必給死者留下一兩樣寶貝。其間,如果東南角的蠟燭燃燒了,就必須把拿到手的財物原樣放回,恭恭敬敬磕三個頭,按原路退歸去。
說完就帶著夜遊神和結巴他們一起朝著兩個大棺材走去,我一看這個紅棺材的棺材蓋冇有蓋好,就疇昔用力挪動起棺材蓋。
說著就要走,我看到這裡就說:“大哥你不能走。”
老黑過來一看,就哈哈大笑的說:“我說結巴兄弟你是不是看上棺材裡的阿誰女人了?”
結巴說:“大、大哥你看。”
屍身如同枯木一樣,直接摔在了地上,老黑摔在地上,就摸起了阿誰女屍,先是頭部,在頭上摸起了珠簪,隻見老黑摸了一會,摸出一個黑乎乎的東西,阿誰東西就是剛纔的珠簪,開棺的時候,上麵還裝點著珍珠,我記得當時明晃晃的照人眼,像一隻展翅的鳳凰,或許是玄鳥之類的,在鳥嘴上掛著一大串東西,現在已經甚麼都冇有了,隻剩下當初的鳥頭和一對翅膀,老黑拿著珠簪在手裡,竟然把鮮血染在了上麵,我這時俄然想起珍珠化血的典故。
過了很多年,杜甫的餬口極度得誌,他俄然想起了這顆珍珠,因而把小匣子翻開,卻不測埠發明珍珠不見了。杜甫一向隨身帶著這個匣子,被彆人偷走的能夠性很小,那麼珍珠究竟到那裡去了呢?杜甫細心一看,匣子裡多了一種紅色黏稠的液體,頓時恍然大悟,本來珍珠顛末這麼多年竟然變成了血!為此,他還寫了一首名為《客從》的詩,專門記錄了這件事:客從南溟來,遺我泉客珠。珠中有隱字,欲辨不成書。絨之筐苟久,以侯公家須。開視化為血,哀今征效無。
純金柔嫩、硬度低,用指甲能劃出淺痕,牙咬能留下牙印,成色高的黃金飾品比成色低的柔嫩,含銅越多越硬,折彎法也能實驗硬度,純金柔嫩,輕易折彎,純度越低,越不易折彎。老黑一時性急,就用牙咬起來,咬了一下,當時哎呀一聲,捂住了腮幫子,把阿誰珠簪扔在地上,接著吐出半顆牙,嘴裡罵道:“他孃的,真是倒黴,看破的衣服挺好,本來是窮鬼,頭上戴個珠簪,都不捨得用金子銀子做,弄點破銅爛鐵,直接把老子的牙硌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