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1頁/共4頁]
侯警官拿起老鼠夾,摸了摸鋒利的夾齒,說:“鋤頭和鐵鏟也放在這裡?”
中午用飯時,侯警官信步向盜窟下的河東村走去。河東村頭有棵上百年的白果(銀杏)樹,龐大樹冠遮去數十米地,胳膊粗的樹根盤根錯節,暴露在空中上。樹下有一鋥亮磨盤,清淩淩的洞溪河從大山裡流出來繞此而過。自從有了河東村,這裡就成了大眾及過往商旅的好去處。天下事大到溥儀被攆出故宮、與二妃(淑、麗二妃--1912年清朝滅亡以後,末代天子仍然在紫禁城的宮中,並且仍然享有天子的名號。當然,這個名號是虛的,隻是在紫禁城內有效,一旦出了紫禁城,就冇人承認了,以是,溥儀在當時,又被稱為“廢帝”“遜帝”。1924年,馮玉祥策動“北京政《N―-》變”,將溥儀一家子人,從紫禁城擯除了出去,溥儀則拖家帶口,住進了天津‘張園’--前清著名武臣張彪的室第。在那段日子裡,廢帝溥儀除了具有皇後婉容以外,還具有一個妃子,她的名字叫作“文繡”--蒙古旗人,封號為“淑妃”。淑妃文繡自1922年嫁給溥儀以後,始終跟從溥儀,並與溥儀共同餬口了9年,但是,文繡於1931年秋,俄然向天津地區法院告狀溥儀,並終究以庭外和解的情勢達成了仳離和談,與溥儀分道揚鑣了。這個事件在當時,顫動一時,時稱“刀妃反動”--這裡確有一段鮮為人知的奧妙。1931年初夏,文繡俄然從溥儀的室第出走,去了那裡呢?去了一家狀師事件所--文繡通過狀師,收回了一個狀師函給溥儀。文繡的狀師函,大抵是如許寫的:我文繡跟你溥儀,跟了9年了,你竟然冇有和我過一次伉儷餬口。我每天孤枕難眠,暗自墮淚。如許的日子,的確就不是人過的。我現在正式向你提出分家。今後,溥儀你必須每月定一個日子,來和我同房一次,不然,我隻能到法院去告狀你。淑妃文繡的俄然出走,併發狀師函,公開鬨分家,此時的溥儀非常鎮靜,此事關乎大清天子的臉麵,千萬不成張揚。溥儀急得團團轉。像個熱鍋上的螞蟻。因而,溥儀禮聘了大狀師林廷琛,叫他去和文繡構和。這個林廷琛狀師,本身就是“清室駐天津辦事處”這個“皮包公司”的長年法律參謀。接到溥儀的拜托以後,林狀師通過量方探聽,找到了文繡下榻的居處,並試圖勸說文繡轉意轉意、踏上歸程。不料,文繡在林大狀師麵前,卻放聲大哭,並說了以下的一番話:林狀師,我直至現在,仍然是處《N-》女之身,九年了,受儘了這類馳名無實的婚姻的虐《N-》待,現在我也是冇有體例了,我也隻能找狀師,依法保護我應有的人《N-》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