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的捕快生涯[第1頁/共4頁]
正暢快處,一個衙役急沖沖地跑上樓來,吼道:“出大事了……可算是找著你們幾個瘟器了,班頭都被人打了,你們這酒還吃得下去?”
接下來兩日,世人班房也不看了,走街串巷。有錢了就吃茶聽書耍錢,冇錢了就去騷擾商家,倒是歡愉。
有一熟悉的衙役就罵了娘:“好你個高文,你他娘不是個傻子嗎,如何耍起錢來如此短長?若你是傻子,老子還不傻到家了?”
很快,高文就明白大師為甚麼笑。
一行人腰挎大刀,腳踩薄底快靴,趾高氣揚地在街上晃了一氣,這才進了一家酒樓,滿滿上了一桌,吆三喝五受用起來。其間,還叫了一個買唱女子唱曲作樂。
高文忙問:“金大哥,是誰打了班頭,但是衙門裡的人?”
“這是甚麼話,我們但是衙門裡的人,代表的是大明朝和朝廷,誰怕誰呀?”
“那是,那是。”得了錢,高文也是奮發。遵循明朝的軌製,國度財務撥款隻到縣一級。一個縣令每月的俸祿也就三兩銀。至於衙門裡的六房書吏、三班衙役都是冇有人為的,要縣大老爺本身掏腰包。
第二日,他按例去班房當差。林進寶早已經到了,敵部下說,知縣老爺拿了陝西佈政使司的公文要下鄉巡查,我天然要跟著去,你們好生看管流派。對了,知縣大老爺剛到,你們得閒把街道打掃一下,將公茅房裡的屎尿給我拉出城去。直他娘,縣尊但是個愛潔淨的文曲星,最見不得肮臟物件兒。
等回了家,將懷中的熟雞蛋和一百文錢交給母親,高母也非常歡樂,連聲說“文兒,得了空,你得去感激感激你七舅爺。”
據坊間傳言,當今的韓城知縣姓杜,本年二十出頭。他是正統十三年的進士。會試的座師是當今內閣閣老吏部尚書王直。文章寫得極好,很馳名流氣度,在都城非常馳名。
高文的智商在當代終究派上用處了,玩了兩天,在葉子牌和馬吊上把火伴博得麵如土色。
如此,韓城經濟總量非常大,隨便在這些行商那邊訛詐一點,都夠大師歡愉上一陣子。比擬下來,衙門每月那一兩銀子的薪俸底子就不值一提。
他隻在那堆散碎銀子裡拈起一枚其他都往前一推,還給世人。笑道:“本日就如許,彆罵得那麼刺耳,還你就是。小弟來了這幾天,一向想請各位兄弟吃一台酒。隻可惜囊中羞怯拖到現在,冇啥說的,我做東,我們尋個溫馨的處所喝他個不醉不歸。”
明朝實施的是嚴格的戶籍軌製,百姓出門一百裡需到衙門開具路引,申明離家啟事,以及甚麼時候返來。若冇有路引被民壯、巡檢司的人和捕快抓住,對不起,到班房裡呆著吧!等到家中帶了文憑和銀子來接,纔會放你歸去。
阿誰姓金捕快苦笑:“各位兄弟,就算是借你們十個膽量,也不敢殺上去去操人家老母,除非你們活得不耐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