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貪官情人眾多 為啥隻抓唐燦[第2頁/共4頁]
這也是唐燦為何膽敢頻頻與贓官勾搭成奸的來由。唐燦的出錯也不滿是她小我的錯,往深處講,是這個日趨出錯的社會民風使然。在現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裡,特彆在五光十色的文娛圈裡,潛法則流行,攀比之風伸展成災,一小我要想在文藝圈裡出人頭地,何其難也!要想成名,起首得費錢,但是一小我還方纔出道,那裡有錢呢?
但是光風聲緊,彷彿還不能解釋為何獨獨唐燦被抓,湯美美、黃燕子、劉大美人不也是邇來才犯事的嗎?為何她們能清閒法外呢?
當時,唐燦的很多粉絲覺得阿鐘是第一個供出唐燦是高官奧妙情婦的人,以為阿鐘太不刻薄了,你落馬就算了,何必還要拉上本身的小戀人呢?唐燦年青貌美,好歹也陪你睡了玩了,你的錢也冇白花不是?再說,按照以往經曆,女明星牽涉貪腐案,普通也就是落個名裂而身不敗,除了成為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以外,不會下獄,乃至還是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據體味,唐燦除了是宗不貪、阿毛、阿鐘的戀人以外,還曾與薄上過床。薄落馬後,據稱他與多名女子有染,這些女子中有著名影星、歌星、主持人、模特等,此中就有唐燦。不過,當時唐燦仍然冇有被抓,因為唐燦隻是薄浩繁女人中的一個罷了,屬於逢場作戲的那種,並不是專門包養,冇多大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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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被雙規,前後差了兩年。
以往反腐,都是當局自拉自唱,誰是贓官誰不是贓官,抓誰不抓誰,都由書記說了算。比方說,局長甲和局長乙都貪汙了100萬元,並且同時遭到告發,紀委把告發信拿給書記看。局長甲是書記的親信,書記就說這個是誣告,不予理睬,乃至讓公安的把寫告發信的抓起來。局長乙和書記的乾係普通般,書記就說這個能夠備案。成果,同是被告發,一樣貪汙100萬,局長甲冇事,局長乙下獄。
至此,唐燦再次進入紀委視野。
那裡有錢?天然是有錢人手裡有錢!因而,歌手要想成名,得先找到一名金主。金主情願捧你,情願費錢請作曲家給你寫歌。小報記者王小二體味到,目前,請一個稍馳名譽的作曲家寫首歌,低於10萬元不談。好不輕易寫成一首還像那一回事的歌,還得鼓吹、炒作,那又得費錢。終究有了一點奶名譽,要出專輯,光製作費起碼得30萬元。專輯製作結束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