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橋本事件(下)[第1頁/共4頁]
“說,說甚麼?”
軍官們“呼”的一下站了起來,大聲說道。
尻口鳩宏yin冷的眼神盯著王恒嶽:“你還是和在四川措置樂山事件一樣,一條都不承諾嗎?”王恒嶽冷冷隧道:“我再次申明,這是一次刑事案件,不是政治膠葛,我們完整有才氣獨力偵破此案,不需求任何人的幫手,如果貴國當局必然要以武力威脅來處理此次爭端,那麼引發的統統嚴峻結果將由貴國當局承擔!我們不想看到戰役,但如果貴國當局非要把戰役強加到我們頭上,護法軍當局戰至最後一兵一卒也要抵當到底!”
那人搖搖擺晃的站了起來,朝外走去,坐在一角的兩個男人相互對望了一眼,敏捷跟在他的身後走了出去。
劉昭承安靜隧道:“以目前我手裡的力量,再加上湘軍共同,我有體例把北洋壓抑在湖南三個月以上!”
6月5日,〖日〗本駐廣州總領事尻口鳩宏第二次告急約見護法軍當局大元帥王恒嶽。
“這事你能肯定?”。
王恒嶽非常沉著的聽完了這八條,然後說道:“第一,在事件本相冇有調查清楚之前,何來報歉一說?第二,軍當局在廣州具有法律權,也有能夠獨立破獲此案,不需求〖日〗本方麵“幫手”第三,軍當局具有絕對的官員任命權,在任務未分清之前,毫不能懲辦治安賣力人,撤換〖警〗察總長。第4、第5、第6、第七幾條,一樣在案情未偵破之前,不予辦理。第八條,調派水兵陸戰隊進入〖中〗國,則意味著對護法軍當局的宣戰,護法軍當局將賜與儘力反擊!”
在此次怕見中,尻口鳩宏代表〖日〗本當局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一,護法軍當局派官員代表〖中〗國政、軍、警三方,來〖日〗本總領事館正式報歉:二,〖日〗本參與此次案件的偵破,一旦抓獲凶手,交由〖日〗本方麵措置:三,承辦治安賣力人,撤換〖警〗察總長:四,撫卹死者十萬元:五,補償〖日〗本外僑黌舍兩萬元:六,補償吉田塚和〖日〗本商會喪失各十萬元:七庇護〖日〗本外僑,增加巡查〖警〗察:八,為製止此類事件再次產生,〖日〗本將派一隊水兵陸戰隊進入廣州,庇護〖日〗本外僑安然”
“還彆說,阿誰叫甚麼吉田的家裡被炸了,倒因禍得福,住進了新的屋子裡,那屋子大,內裡那東西叫一個豪華。”
俞雷“謔”的一下站了起來,一貫安閒沉著的他,現在語氣也變得有些短促:“快,當即安排人手奧妙拘繫穆越秩,行動越快越好!”!。
“以打擊代替防備,好!”蔣百裡略略舉高了一些聲音:“諸位,隻要大師戮力同心,冇有過不去的坎,〖日〗本不成怕,〖日〗本的軍事也不是不成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