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後記:花不棄的原型[第1頁/共2頁]
他們奉告我每天他們吃兩頓飯,下午出來之前會吃一頓飯,淩晨回到出租房後再煮一碗麪吃。
曾問過差人如許的事情該若那邊理。差人也很無法,送他們回家,他們一樣會出來。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誰扯謊時眼都不眨一下的小女孩。寫《花不棄》時,我就想起了這些賣花的孩子。冇體例為他們做更多,偶然候也很無法。就像很多讀者反應的一樣,買花吧,實在贏利的是他們背後的大人;不買吧,又不幸他們。
如果穿越了,以他們早熟的心靈及對社會的提早認知,在全新的環境裡,他們會過甚麼樣的人生?但願這本書裡的女配角花不棄能帶著我們統統人的祝賀,有人愛有人疼,有家有誇姣一點兒的人生。
采訪的時候,一個小女孩指著我手裡的大半瓶橙汁要喝。我說:“我去給你買一瓶。”她點頭。啟事是如果是全新的一瓶,她必須上交。我手裡喝過的給了她,她現在就能喝。
曾經有六個賣花的小孩冇有賣夠每天規定的花,捱了打。想回家,她們這才找到了差人。跟去采訪時發明,她們住在成都紅花堰。
我掏了一塊錢買下一枝花後,這些孩子就圍上來要我買了。如許問話才氣持續。如果不買,冇一個孩子肯和你說話,非常實際直接。這些孩子的嘴很甜,我插手婚宴時聽主持人說的祝賀新人的話也莫過於此。
我們開車跟蹤,竟被這些孩子認出來了,不但指給那些大人看,還把我們引到了死衚衕裡。我們眼睜睜地看著自行車從狹小的路上一掠而過,聽到那些孩子收回歡樂的笑聲。
――樁樁
這些租出來的孩子還算好。另有一些流浪兒童,他們冇有父母,或者底子記不住本身來自那裡,隻能跟著社會上的閒雜人混餬口。偷東西,擄掠,甚麼都乾。
大的孩子每天起碼要賣三十枝花,一個五歲的小男孩說,他的任務是每天六十枝。問他們如果完不成任務會如何,都嘿嘿笑著不答覆。
他們中間有流浪兒童,更多的是被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們從貴州、安徽的偏僻山村以每年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的代價租出來的。
有孩子當真地奉告我,家裡另有弟弟、mm。賣幾年花,比及了七八歲,她就能掙夠讀書的錢了,但是這隻是他們天真的設法。對於一些偏僻山村來講,一個家庭除了供本身用飯吃菜外,支出不過是幾百塊錢,以是家裡女孩多的就租出來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支出。哪怕這些孩子被差人遣送回家,第二年,他們仍會被村裡的熟人租出來,帶到城裡持續賣花。
有的孩子說他今後不會歸去,多數會好,都會給了他們太多太大的引誘。就算冇有人租他們出來賣花,他們中有的孩子也會偷跑到都會成為流浪兒童。有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說,她再大一點兒,就到城裡的餐館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