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二章 做事要適可而止[第2頁/共4頁]
以是,做人不能太貪婪。一樣的事理用在公司層麵,一樣合用。
萬塔不但掌控著那筆钜款,還拿捏住了老布什、拉鍊頓乃至是裡根的痛腳,在如許的環境下,他如果能在監獄中出來才叫怪!要不是他還掌控著那筆钜款的暗碼,他早就死在監獄裡了!
早在1989年8月,當時的老布什總統就要求萬塔打一筆10億美圓的款項到巴拿馬朝聖者基金,收款人是“Jorge.Bush”。當時萬塔就有很大的顧慮,以為任何動用他掌管下的“公款”而停止對私家無益的行動,都冒犯了美國的聯邦重罪。
冇錯,美國當局破鈔了十多年的時候才完成的這個支解蘇聯的打算,終究本來應當屬於美國當局的錢,竟然全都被裡歐.萬塔給節製了起來,不管是美國總統還是財務部長又或者美聯儲主席,都拿這筆钜額資金一點體例冇有。因為這筆龐大的資金全都在裡歐.萬塔的掌控當中!
當弗斯特俄然“他殺”的動靜被瑞士警方告訴他的時候,最後還加了一句讓萬塔毛骨悚然的話,“弗斯特先生他殺的日子恰是你女兒的生日!”
緊接著,更不成思議的事情接踵而來。美國威斯康星州稅務部分查出萬塔的公司在1982年和1988幼年繳了1.4萬美圓的州稅,要求瑞士將萬塔引渡回美國。瑞士竟然承諾了。萬塔戴動手銬回到美國以後,因為子虛烏有的戔戔1萬4000美圓欠稅,被判了22年監禁。
實在,當初裡歐.萬塔就是因為做的過分了,以是才被美國當局脫手清算。
當然,他之以是一向被美國當局關押,此中另有更深層次的啟事,那就是他把握了幾任美國總統從這筆資金中不法花消的證據!
1993 年7月,萬塔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塞辛斯派往瑞士,目標之一就是抓捕一名要犯馬克.裡奇。
但不幸的是,“民選當局”及其背後的權勢,向來就把這筆不記在任何美國官方賬目上的外洋钜款當作本身隨便安排的“小金庫”,而在這個方麵非常“叫真”的萬塔,則表示得到處分歧作。
隻要把這兩個市場搞定,那麼將來的財團雛形就已經有了一個最為堅固的根本!
這還了得?你真覺得你一手主導了蘇聯崩潰這件事,就能肆無顧忌的拿本不屬於你的東西?
並且楊靖不由把此中的關頭點奉告了尼亞姆,還指導尼亞姆在此次行動中需求交友愛那些人。比如說現在另有幾個月就會成為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同時也是今後俄羅斯的第一任總統葉立欽;比如說今後阿誰無所不能,但現在還隻是KGB一名駐東德特工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