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分田、承包[第1頁/共3頁]
楊老夫仔細細道來,按他的意義是,固然大師能夠主動減產一半,但因為並不是統統的地步都是在藍溪邊上的,而抗旱,無疑是緊挨著藍溪的地步更好灌溉,哪怕是擔水也便利的多,乃至河邊的另有能夠用水車引水。
“三郎你看這個該如何辦呢?”幾位裡正望向李逍,他們雖地冇李家多,可也都是地主,這個題目不能公道處理,那麼之前說的都冇用。
現在按大師商定,李逍要主動減產五成,他本身又提出多減一成,那他就隻能留下四五百畝地。
那這收成,最後又要如何算?
“如果大師都冇有題目了,那麼我就讓夫子把這些都寫下來,做為我們鄉民條約,然後大師一起按指模,接下來就按此法抗旱救災了。”
此次大師同意減產一半,那也起碼另有兩三萬畝地盤。
本來,李家的地也都是出租給彆人佃種,一樣是收租。
・・・・・・・・
搞大個人,一起種地,這是要吃大鍋飯啊。雖說災荒之年,如許做偶然也是權宜之策,但李逍還是不太同意這類大鍋飯。
比如李逍本是大地主,有一千二百多畝地,又都是溪邊好地,但大師承包分種,李逍一戶,隻分二十五畝,即是他家一千二百餘畝地,是要分給彆的鄉民種的。
如許的安排,則是分田到戶,每戶承包一塊,能夠最漂亮的變更大師的主動性。同時呢,又突破了原有的地盤統統權,能夠都集合耕作靠溪的地步。
若真能保住溪邊的這些地,哪怕一戶人家隻種二十五畝,還得交掉四成的租,那也能度過此次水災的。
“我看能夠如許,這三萬畝地先按戶分下去,每戶二十五畝各家承包耕作。到了夏收之時呢,再由鄉約堂去收糧。承包戶可自留六成,然後交租四成。這四成租同一收到鄉約堂,然後我們再按照這三萬畝地的統統環境,把租子按田畝數分給原地步統統人。”
他越說越衝動,成果李逍卻先搖起了頭。
大師都看著李逍,等他這個最大的地主表態。
這是天然的,誰家的地步就是誰家的,此次不過是臨時的罷了。
“冇有了。”
“就如許。”
“我們藍溪鄉以藍溪為名,皆因鄉中這條發自王順山的藍溪,這條藍溪流經全鄉,灌溉哺育了溪兩岸的這上千戶人家。現在大旱,藍溪水少,冇法灌溉充足地盤。”
“我情願把我家溪邊的一千二百餘畝地都拿出來,歸正這是臨時的,等度過這場大旱,這地也仍然還是我家的嘛,大師也不消擔憂甚麼。”
而有的人家疇昔就是佃種著河邊地,而本年,卻即是臨時落空了一季的佃種權。
但這計劃雖不完美,卻也已經是比較折中的較好計劃了,大師也一時想不出更好的體例來,畢竟這個設法,比起往年裡各種爭水啊打鬥啊,最後還幾近隻要一二成的收成來看,較著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