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憨仆[第2頁/共4頁]
清婉點頭道:“程伯這話說的非常。此人呀,聰不聰明倒是主要,關頭是看品德如何。如果品格卑劣的,越是聰明,越是輕易惹費事。”
清婉道:“他也姓程?那豈不是與你是一家子了?這倒真是緣分!既是要留在你那邊,不如就給他改個名字罷,狗兒狗兒的,也不大好聽,今後他大了,總要立室立業,這名字說出去也不大麵子。”
碧兒春秋小,看他如此慌亂,先忍不住笑了。少年更是鎮靜,手臂擦桌上茶水的行動更大了,不謹慎撞到了桌上的茶壺,因為用力過猛,茶壺倒在一側,整壺的茶水流了出來,因為水溫太高,坐在桌子一側的清婉趕快站起家來避開。
程大連連點頭:“冇錯冇錯!就是這個理兒呢。”
尚未下車,透過車窗的繡簾裂縫,叨教那就看到一個穿了灰布短衣的少年站在程大身邊,看麵孔模糊就是那日救起的人,隻是臉龐上已有了赤色,也模糊胖了一些,不再是那日見了瘦骨嶙峋的模樣了,看起來渾厚誠懇。
程大道:“焦大娘說的極是!蜜斯既是他的拯救仇人,也是他的主子,給他起個名字也是理所當然的。”
(國慶假日最後一天,表情非常滴……打動……真恨不得這是假期的第一天呀,一想到明天就要開端上班,各種的心不甘情不肯呀……各位敬愛的讀者有冇有跟我一樣的表情恁?
程大道:“小公子不知,這孩子雖有些木訥,心腸卻好呢,又聽話。不怕小公子笑話,老夫活了幾十歲了,見過的人,冇有一千也有八百,自傲看人還是不會出甚麼大錯的。機警的孩子天然是討人喜好的,但這類憨直木訥的孩子也很有些可兒疼的處所呢。”
清婉喜道:“果然麼?這麼快?這倒是出乎料想以外呢。我還想著,就他的病情,再看他那日衰弱的模樣,如何著不得躺上兩個月,冇想到這麼快就病癒了。可見他身材的根柢本來不錯。”
次日,清婉用畢早餐,著了男裝,帶著英姑、碧兒等人又來到程大的莊院。
清婉聽了,不由感喟道:“提及來,也是個薄命的人。”
少年聞言,抬開端來,雙眼愣愣地,半晌,又轉頭看了看程大。清婉明白了,這是程大提早叮囑了少年這麼做的,為的就是奉迎本身,好讓他留下。唉,這個程大也當真是用心良苦,隻是他這麼做,較著是太不體味本身了。清婉內心稀有,因而向程大笑道:“程伯還不曉得我麼!何時下車需求馬凳呢?快讓他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