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的異世之旅》[第2頁/共3頁]
那一方天下該當算是東方玄幻類天下,他第一部小說寫的就是玄幻類,隻是本身不是甚麼太有天賦的寫手,做為新人紮進玄幻這個巨坑,連浪花都翻不起幾朵。
傳東以著絕大的興趣與熱忱事情著,除了吃喝拉撒,大半個白日就都坐在電腦前敲打著。
隻不過夢裡的人生不如何夠資格做配角,“他”的經曆固然有起有伏,偶爾也有波瀾壯闊之時,但離配角還是差了很多,要成為玄幻小說配角,你不鬨動鬨動天下風雲美意義嗎?
傳東越想越對勁,然後更對勁的是背景一試,書名能夠利用!
因為不曉得到底哪個是實在環境,以是寫出來請讀者們幫手闡發闡發。
如許多有特性,實在感頂頂的嘛!
前者更輕易吸引中二少年與小白,在某書城裡更占上風,後者更合適某點老白,固然他的書是發在某點的,但也能夠上書城的,若寫好了另有書城的保舉。
吃過晚餐後,傳東就在客堂裡散了一陣子步,再伸展伸展身材,到上麵去漫步當然更舒暢,但劈麵那對公婆晚餐過後必定是要下去漫步的,他不肯與他們會麵,隻能在客堂裡拚集了。
書名有了,他又對原筆名不對勁起來,既然謄寫的是“實在”的人生,那麼何不如再註冊個新作者號、弄個更加婚配的新筆名,歸正老號也冇堆集多少讀者,冇啥好可惜的。
某兩本盜墓小說憑甚麼紅的發紫、紫的發黑?身分有很多,激烈的實在感是毫不成少的一點,不曉得多少讀者都覺得書裡很多假造的東西是實際存在的,更不曉得多少讀者以為那兩位大神必定做過那行。
夢裡的人生不就是在異天下嘛,開篇能夠弄個序:作者君俄然記起宿世之事,本來宿世竟然乃異世之人;不過也有能夠是作者君吞噬融會了一個異世穿越而來的靈魂,接收了他的影象。
而這時候腦中靈光明滅,傳東立即衝動了起來。
彷彿跟著最後的屋子都要落空了,老天爺也看不下去,他終究時來運轉了,隻不過要讓他感激老天爺,實在是有些能人所難。
當然,做為背景在異界的玄幻小說,即便寫得再實在,因為與實際天下不同太大,實在感都要大打扣頭,但如何著也能為書加分很多。
這是他想的新筆名,在背景裡一試,嘿,又很榮幸地冇被人註冊過。
彆的書名裡的“異世”既可以是另一世、宿世,也可以是異域、異天下,兩個猜想都照顧到了,多好。
當然,大神甚麼的離他太悠遠,有空多睡睡覺,希冀著哪天再做個像昨晚那樣實在而冗長的成為大神的夢更實際點。但小神彷彿能夠瞻望瞻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