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離開軍營[第2頁/共6頁]
隻不過,等他第一次在一天內打完三千發手槍槍彈,他再也不冇有之前那種聽到槍響就衝動的乾勁了。
“呯”聲響起,槍口朝左上方跳動。
練槍的時候,高展不止一次的心生弄把真槍隨身配帶的動機,但他當然曉得這隻是本身癡心妄圖,如果槍隨便就帶出去了,那這社會還穩定了套了!
冷靜地將證件合上,高展深深地吸了口氣,安靜地看著陳靜,“嫂子,感謝!我會珍惜您和大哥的這份情意!”
“呯”第二發槍彈從槍口射出,槍口這回改往右上方跳了。
第二項是搏鬥考覈。
來的時候高展隻帶了個電腦包,鐘為民送他歸去的時候,卻多了個迷彩戰術大揹包。內裡放著春夏秋冬各三套正規戎服,配槍,以及鐘為民送他的一把戰術軍刺。
“鐘隊,感謝!”高展將行囊在站邊放下,對著鐘為民敬了個標準的軍禮。
高展當然明白這是李明哲和陳靜對他特彆的關照。有了這把配槍和持槍證,如果像上回碰到在茨岩鄉碰到的那種環境,他能夠毫不躊躇地搶在凶手開槍之前,一槍將對方擊斃,而不必用身材去擋槍彈。
這類軍用92式9MM手槍,高展早就瞭如指掌了,也就冇翻開槍套去看,他先是把那本茶青色的持槍證翻開,看了看槍號,再翻開紅色的軍官證,照片和姓名當然是他高展,讓他不測的證件裡顯現的竟然是少尉軍銜,相片上蓋的鋼印,鮮明是中心保鑣局!
這今後的好些天。固然身邊擺放著滿滿兩箱槍彈,但高展冇再華侈一顆槍彈,而是把練搏鬥和駕駛技術的那種刻苦研討的乾勁和玩命似的固執,用心投入到手槍射擊姿式的練習。
這類正統的軍用迷彩,可不是他之前那身盜窟版能比的,麵料是特製而成的,既通風,又不吸汗,比那些國際名牌T恤麵料強多了。
鐘為民在改正了高展練習行動的各種纖細弊端後,就把他扔射擊館不管了,因為高展真的供應了一個讓鐘為民讚不斷口的出色開篇創意,使得這位對收集小說創作有點癡迷的少校軍官,隻要不足暇的時候,就會呆在辦公室,或者宿合裡,對著條記本電腦的鍵盤發狠。
高展在12分鐘內跑出了3950米,距優良隻差一線。
“0環!你總算是上靶了,不錯,有進步,持續!”鐘為民打趣著笑道。
時隔近一個月,高展再次來到陳靜的辦公室裡。
“癡人纔會不要!”高展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率衝疇昔將桌上的兩本證件和手槍搶到手,就算下級冇有交代給他這個任務,一旦李倩遭受傷害,他也絕對不會袖手旁觀的,是以……既然有槍可用,那還客氣甚麼,要曉得……那些有能夠呈現的悍賊手中,很能夠也是有著槍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