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冤假錯案2[第1頁/共2頁]
案子,還是很簡樸,張某和龍某兒子是酒肉朋友,到龍家玩耍時候看上了龍家十四歲的女人。
回想那日,獨孤皓月的態度彷彿表白,這吏部主司背後,另有人。
以後龍某從穀倉出來,喝了幾口水後,就去了王某家討租,毒藥發作的時候,恰是討租的時候,龍某死在了王家,茂縣縣令張寶判了王某行刺罪,論了斬監候。
龍某田某為了圍牆相互記恨是真,龍某對王某逼債熱誠也是真。
可此人,既不是田某殺的,也不是王某殺的。
張某一心想要獲得龍蜜斯,對這停滯本身婚事的老頭非常看不紮眼,覺得龍某一死,龍某兒子當家,平素裡兩人的乾係,龍某的兒子必然會把mm嫁給本身。
開春以後,偶有一日,他看到龍某出門,正想找個偏僻處所,蒙麵把龍某打一頓,因而偷偷的和兒子跟了上去。
與其說,她信賴案子辦錯的啟事,是思疑獨孤皓月的辦事才氣或者思疑獨孤皓月真的收受了賄賂。
仗著本身有個縣令親戚,家裡又是處所一霸,便意欲強娶龍蜜斯。
厥後發明,龍某去了穀倉看本年春播的稻苗,當時的龍某隨身照顧的水壺,就放在穀倉內裡,而穀倉門口,放著一包毒老鼠的毒藥。
唐十九並不思疑這些供詞證詞是假的,相反,她非常肯定,這案子獨孤皓月絕對是辦錯了。
當時帶返來的案宗唐十九也看了,田某親口招認殺人究竟,表白因為當日圍牆之事本身一向挾恨在心,一向乘機想要給龍某一個經驗。
但是,唐十九現在麵前看到的統統,卻完整不是那麼回事。
從茂縣帶返來的質料來看,獨孤皓月尾子是查到了凶手張某,成果張家為保兒子,賣掉祖宅,通過張縣令賄賂了獨孤皓月,生生官官勾搭,將本來無罪的田某當作了替罪羊,屈打成招,替張某送了命。
冇有任何確實證據,可她就是堅信,獨孤皓月說他冇有,那就是冇有。
唐十九手裡,清清楚楚的有張家為了怕獨孤皓月拿了錢懺悔,特地讓獨孤皓月簽收銀兩的字據指模。
龍某護女心切,多次回絕了張某並且給了張某很多尷尬。
比及王家人來都城伸冤,獨孤皓月前去查案後,將田某父子緝捕歸案,還了王某明淨。
作為獨孤皓月的頭兒,她情願絕對的信賴本身獨孤皓月的品德。
這事情,臨時還不能讓獨孤皓月曉得,唐十九想先從這吏部主司動手,看看此人和獨孤皓月之間,可有甚麼過節。
唐十九和這朝堂之人並不熟諳,不過也不代表,冇有能夠探聽的處所。
因而尾隨龍某到了糧倉,本來是想要用穀袋悶死龍某,成果發明瞭水壺和老鼠藥,正巧取便,毒殺了龍某。
案子就是如許,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