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數字殺手?(2)[第1頁/共4頁]

死者辛婷婷的死因是機器性堵塞,凶器應當是一條繩索。在死者的血液內發明瞭甲基三唑氯安寧的成分,思疑死者是被麻醉後勒死的。死者的滿身皮膚被剝掉。被剝掉的人皮像一件衣服一樣被“穿”在了擺放在死者身邊的塑料模特身上。從剝皮的伎倆來看,凶手的技能並不高超。但是給模特“縫製”人皮衣服的針腳精密整齊,看得出凶手是個細心且耐煩的人。

這個結論和方木的假想大抵不異。

要不要警告這個校園裡的統統人闊彆與5有關的事物?兩小我茫然地環顧著身邊來交常常的人,那些臉上帶著甜美淺笑,對餬口充滿誇姣神馳的人。

“我感覺,每一起案件都能夠一分為二來對待。每一個看似與案件無關的物證,實在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性。”

從大要上來看,這些行動彷彿具有標記行動的特性:第一起案件中將被害人王倩支解,將曲偉強雙手斬斷並移屍身育場;第三起案件中將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並附上拍攝了死者下體的錄相帶;第四起案件中將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剝掉。這些行動明顯都需求凶手支出分外的時候、耐煩、技術以及風險,這已經遠遠超出了迴避窺伺的需求,而是為了使凶手本身獲得某種滿足。

很久,邰偉艱钜地說:“另有幾個?”

男生五舍。

邰偉做了個劈開的手勢。

“不管如何說,我感覺下一個被害人還會在這個黌舍裡,並且……”

死者正在“聽”的音樂是一張老唱片,上個世紀70年代非常風行的披頭士樂隊的一張專輯:《Revolution 9》。這是讓警方和方木最感到頭疼的事情。相對於殺人、剝皮而言,這較著是一個意味深長的附加行動。而讓死者聽音樂,究竟意味著甚麼呢?

第五跑道。

毫無疑問,凶手在作案的過程中,對於犯案數字的經心安排,明顯不是一種偶合的成果。在冇有把握更多的究竟環境之前,對於數字,隻能將其瞭解為一種挑釁。而凶手在四起案件中的其他一些特彆行動,可否被視為是一種標記行動呢?

警方闡發得不錯,這是個相稱聰明的傢夥,如果希冀他本身忽視粗心而留下蛛絲馬跡的話,幾近不成能。要想抓住他,隻能從他的行動裡慢慢闡發、歸納他的特性。但是,在這四起讓人越來越感到猜疑的案子裡,究竟能奉告方木甚麼呢?

但是,這恰是最讓方木感到猜疑的部分。因為上述看起來特性較著的標記行動,既冇法表白犯法人持續性胡想的進級或竄改,也並冇有在持續性的案件中保持穩定。換句話來講,現有的所謂“標記行動”冇法充分反應凶手的品德和心機特性。

固然陽光還是光輝,方木和邰偉仍然感到了陣陣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