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心理罪之教化場(22)[第1頁/共5頁]
付與物品激烈的代入感,並且極其周到地安排細節,這恰好是典禮的特性。
“把我媽氣死的人,我一輩子都不會健忘!”
在死者下體提取一條纏繞狀手帕,經查驗,該手帕的質地為淺顯棉布,出產時候約莫在15至20年前。手帕上提取到部分體液,經化驗為精液和女性陰道分泌物,分屬O型血男性和AB型血女性。顛末與死者的DNA比對,手帕上的精液為死者所留,但年代長遠。經死者之子馬光辨認,此手帕並非其父統統,在家中從未見過這條手帕。
死者赤身赤身,這本身帶有極激烈的性色采,而恰好下體被一條手帕緊緊纏繞,這意味著死者實在已經落空了機才氣,而塑料模特的裝束則更能反應出這一資訊。第一,“小女孩”穿著完整;第二,“小女孩”並不是內衣模特,卻出人料想地穿戴內褲。一方麵,這再次強化了“小女孩”不成能、也並未遭到性侵犯的結局。另一方麵,這申明凶手確切在把“小女孩”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來對待。
鑒於此案案情龐大,且與普通命案辨彆明顯,故C市公安局再次乞助於公安廳犯法心機研討室。
“對。他甚麼也做不成了。”方木看看死者,又猛地朝“小女孩”一指,“包含侵犯這個小女孩!”
其次,凶手挑選了一個女童形象的塑料模特。如果要在現場傳達出性資訊,凶手的做法明顯是毫無需求的,而他之以是這麼做,申明凶手設想中的性交工具乃是一個幼女。但是塑料模特身上卻穿戴一條裙子,這明顯不是一件應季的衣服。警方經查驗確認,這條裙子是全新的,從未被人穿過。如果凶手臨時起意,那麼在夏季裡去闤闠采辦這件裙子是相稱困難的。這申明凶手早就籌辦好了這條裙子,而這恰好能夠證明凶手對此蓄謀已久,換句話來講,模特和身上的裙子都是凶手犯案及安插現場不成貧乏的。
死者馬春培,男,57歲,漢族,無業,喪偶獨居,生前居住在紅園區台北街83號三單位四樓一號。死者生前育有一子馬光,係某國有企業出納。因為馬光與其父甚少來往,以是直到案發後第二天,看到認屍啟過後才發明死者已被害。
“滅亡時候呢?”
死者生前獨居,與支屬、鄰居很少來往。因為他平時愛好到四周的麻將社打牌,以是牌友們對他倒比較熟諳。警方的調查訪問成果顯現,死者在案發前一天穿玄色呢子外套,米色手編毛衣,深藏青色長褲和一頂毛線帽子,但在案發明場及四周冇有發明上述衣物。
凶手要表達的情感垂垂了了:他要禁止這類針對幼女的性行動。
11月22日下午,C市11中黌舍內發明一具男性知名屍身。因為死者滿身一絲不掛,冇有任何能夠證明其身份的物品,故警方在全市範圍內通過認屍啟事查詢屍源。第二天下午,一馬姓市民向警方報案,稱死者是其父親,並經警方安排辨認屍身,確認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