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心理罪(全集) - 第53章 心理罪之畫像(4)

第53章 心理罪之畫像(4)[第1頁/共6頁]

男人輕聲笑笑,“每小我都會感到驚駭。能不能奉告我你驚駭甚麼?”

二號死者叫佟卉,女,6歲,家住光亮園3號樓2單位402室。案發當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家中隻要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於惠芬在照看她。據於惠芬講,案發當天她和佟卉吃過午餐後就睡了個午覺,昏黃中感到佟卉本身跑出去玩了,於惠芬說了句“彆跑太遠”就又睡著了。差人勘驗隔壁的犯法現場的時候她才醒來,也恰是這個時候,她發明佟卉不見了。至於在這段時候內隔壁有甚麼動靜,於惠芬白叟表示冇有聽到。據闡發,很能夠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不測埠與凶手相遇,而凶手臨時竄改了犯法打算,決定挑選她作為吸血的工具。從第一現場(光亮園3號樓2單位401室)和第二現場(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的環境,以及對死者屍身的查驗陳述闡發,凶手應當用繩索將佟卉勒昏後(在此過程中,佟卉所穿的連衣裙上的一個釦子落在了門口),將寢室內的一個清算袋(大號,黃色格子斑紋)清空,然後將佟卉裝在清算袋裡帶離第一現場。凶手向東南邊向步行了約四非常鐘後,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內將佟卉殛斃,然後剖開佟卉的胸腹部,並喝下了被害人約莫200cc的血。

“哦?”當班的孫教員看著書單上的書名,“你不是法學院的麼,這都是醫學院的人看的書,你研討這個乾嗎?”

第四個被害人是方纔搬出去的一個仳離女西席。凶手用一條被害人用來捆紮行李的繩索勒死了她。合法他籌辦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時候,他不測埠發明瞭走廊裡的小女孩。因而,小女孩成了捐軀品。

“冇事看著玩。”

現場的環境也能夠證明這一結論。

對如許的現場,方木能想到的詞隻要一個:混亂。

邰偉把衣服罩在頭上,跑到方木身邊。還冇等他開口,就聞聲方木說:“找。就在這裡!”

拍門聲在空曠的走廊裡顯得非常刺耳,男孩不由得顫抖一下。冇有迴應。男孩又敲了兩下,還是冇有迴應。他把耳朵貼在門上,內裡靜悄悄的,冇有一點聲音。男孩籲了一口氣,臉上的神采很難說究竟是絕望還是輕鬆。他回身要走,斜劈麵的一扇門卻俄然開了,一個男人把頭探出來。

“四年。”

方木遵循孫教員的唆使找到了那幾本書。辦理借閱手續的時候,方木順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張報紙,此中一版先容了方纔產生的這起入室殺人案,上麵還附了凶手的摹擬畫像。

“我……冇事。”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能夠瞭解為是一種對本身血液的“彌補”,這意味著凶手必然對本身血液經常懷有一種“貧乏”的驚駭與焦炙。這類心機的泉源目前不得而知,但是能夠必定的是這類驚駭與焦炙已經到了非常激烈的境地,不然他不會通過殺人以後吸人血的體例來和緩這類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