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選擇(4)[第2頁/共3頁]
“好了。”陸禎放下暗號筆轉頭對他們道:“我們先找他們不異的處所。”
銀行職員,伉儷,結婚一年。
“這個的確是一個線索,凶手能夠是從報名戀人節活動的名單當挑選受害者的。”
陸禎:“凶器是刀,存在過分傷害折磨。”
簡寧起首道:“兩對受害者的春秋差都是1歲,並且肯定某種乾係的時候都是1年。”
季浩洋:“滅亡時候基秘聞同,都在早晨11點以後,申明這是凶手的特定作案時候。”
簡寧問:“小桑,你想到甚麼了?”
簡寧必定了季浩洋之前的猜想,“以是季浩洋的猜想存在公道性。”
女死者身上多處銳器刺入傷,男死者身上僅一處銳器刺入傷,致命傷在頭部,凶器為榔頭。
陸禎聽完季浩洋的胡言亂語,一下子有些炸毛了,挑眉看著他,“甚麼同居!”
季浩洋歎了口氣,拍拍他的肩膀,一副你多保重的神采,“如果是如許的話,那方易你可要把穩了啊,你但是我們隊裡獨一一個有女朋友的。哦,對了,另有隊長,現在你和簡隊正同居啊。”
桑雨欣:“都砍下了女性死者的手指並拿走了戒指。”
滅亡時候在早晨11點-12點之間。
季浩洋看著白板,托腮想了一會兒,俄然舉起手,“你們有冇有感覺凶手挑選比來開端作案和戀人節有點乾係啊?過幾天就是戀人節了,凶手從比來開端殛斃年青的伉儷和情侶,很奇特啊。”
陸禎:“好了,歸正大師都要謹慎。我們迴歸到案子,從凶手對待受害者的體例來看,凶手想要堵截受害者的密切乾係,以是他對於這類密切乾係是非常妒忌和厭恨的。”
“以是根基能夠解除情殺和仇殺的能夠性。現在我們開端清算這兩個凶殺案之間的關聯和辨彆。”陸禎走到一塊白板前,拿起暗號筆,在左上方寫下第一個凶殺案兩位被害者的資訊。
陸禎:“以是按照我們現在所能把握的線索,能夠表白,凶手不是隨機挑選被害者,他挑選了特定的一類受害者,就是伉儷或是情侶這類有密切乾係的人群;他有一輛車來運送被害者達到凶案現場,他挑選夜晚作案,能夠是白日有一份事情,或者他操縱白日的時候才察看受害者。”
身上多處銳器刺入傷,失血過量滅亡。
韓青,女,27歲、董澤濤,男,28歲。
柳心顏,女,21歲、陳雷,男,22歲。
方易也彌補道:“隊長,另有我檢察了兩人的郵箱和交友網,他們都冇有收到過甚麼威脅函件。”
陸禎深思了一會兒道:“這中間必定有甚麼隱情,或者凶手看他們的視角跟我們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