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狙擊新法 二[第1頁/共4頁]
這時節王安石曉得不能在這題目上膠葛了,便反客為主,開端詰責我:“免役法使國庫歲入二三百萬貫,倘無此法,國庫空虛,若萬一國度有事,又當如何?”我朗聲回道:“前者鋼鐵製造之業,可使國庫歲入三百萬貫不足,可抵此數。又若百姓能安居樂業,則貿易更加發財,而國度從中厘稅,支出當在不下數百萬貫,然非目光長遠者不能謀此。”
以是我需求王安石站在這個宰相的位置上,幫我獲咎統統的人,然後由我來做好人。打一個壞壞的比方,王安石就象一個強盜,搶走了統統人的全數產業,然後我來做好人,還給他們一半的產業,或者隻搶走他們一半的產業,人們比較起王安石的政策和我的政策後,心機上就會比較輕易接管我了。這是汗青上很遍及存在的心機征象,我豈有倒黴用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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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這類情勢,第二天,我請天子召王安石入宮,做一個小範圍的會商。因為以我的身份,是冇有體例和宰相辯論國度大事的,不然與禮法分歧,以是不得不先召一個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的大臣來,簽訂了一份聖旨,給了我一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身份。在宋朝,天子的詔令如果冇有宰相的副署,視為無效,不具有法律效應。而隻要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就是宰相了,以是天子先給了我這個宰相銜,並特許我不必參與朝會,固然祖製所無,但是眼下底子冇有人來得及禁止這一道閃電任命。而過後即便是有人置疑,也能夠將這個任命視為一種恩寵來解釋,這是當代有先例的,把宰相銜做為一種恩寵賜給元老邁臣。
我不太能瞭解王安石此時的表情,不過我曉得王安石必定會提出辭呈的。王安石本質上倒不是一個好人,隻是他的財經政策有點差勁罷了,屬於那種美意辦好事的環境。他當然有私心,但是有私心和有壞心,還是兩碼事的。一小我身處高位,為本身的權位和兒子運營,是人之常情。隻要他能掌控這個度,不要過分份就行,王安石並冇有過這個度。
我的這類做法,對地主士紳是很無益的,也就是說,他們能夠合法的通過交必然的錢來免除差役,而普通的人家,則能夠數年內集合數月的差役,不需求去交錢。彆的我但願天子減少他們服差役的時候。這個誌願的原則下,官府小吏就不會有藉口來翻手為雲了。但是如許一來,實際上就是拔除了免役法,因為其精力和王安石的政策完整分歧了,所謂的點竄,不過是給王安石下台罷了。而如許做,固然儲存了王安石的顏麵,卻讓他的鼎新遭到前所未有的波折。
我又彌補說:“臣非請廢免役法,乃請點竄免役法。臣覺得,能夠複熙寧之前舊製,五等人家,數年一輪,以服國度之役,若百姓財不足力,則能夠主動交錢免役,由官家請人代服此役,若貧家有力付出,則一憑舊製。並且適減役期。如此則有免役法之利而無免役法之害。”